这个我之前就问过了,但是蓝白粉都不来
就是关于公众人物,特别是民脂民膏支付薪水的民选官员
到底有没有私生活的问题
正方:只要无涉于渎职等法律问题,官员理当和普通民众一样有私生活,关于私生活问题有
权力拒答
反方:官员薪水及声望利益都来自人民,不论有无影响职权,私生活理当受到限制,且有对
选民的质疑报告、自证清白的义务,
因为民选官员的私人道德也是选民的考量,也就是人设属于价值的一部分,如果违反人设等
同于诈骗选民
比如本来就好色喜欢乱搞男女关系的人选上,那他好色就没有什么问题
但如果主打崇高禁欲参选的结果被发现好色、支持性解放,那就是诈骗选民
所以我就提问了:在不违反公德的情况,民选官员的性生活、家庭生活关不关人民的事?
虽然很扯,但我记得日本那边卖人设的偶像如果主打清纯单身处女人设,结果被发现偷交男
朋友,是算包装内容物不合的违约的
可以回答了吗?
我是支持前者,民选官员也有上下班而不是在任期间24小时都算上班时间
我就从没嘴过吴育升摩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