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此,彰化选委会表示,投票所内或附近不得拉票、发送传单、寄送短信,或张贴、悬挂
: 或竖立选举标语、旗帜及任何与候选人有关之宣传物。若民众后脑杓刻着候选人图像,必
: 须遮蔽,否则将构成竞选或助选,不仅触法,也不能入内投票。
之前八卦也有人po类似新闻
: 彰化县选委会第四组组长许琼文:「民众后脑杓刻着候选人图像,是不能进去投票的,投: 票日当天是不能从事助选活动。」
我在那边也回了
如果后脑杓刻着候选人图像,叫做从事助选活动的话
那不只是不能去投票所投票的问题
而是一走出家门就是助选,违反选罢法了(没遮蔽的话)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56条第2款规定政党及任何人不得于投票当日从事竞选或助选活动
八卦文盲多没看出重点
这边看看会不会比较专业
有可能被认定为助选吗
投票当天顶着那颗头出门上街
就要被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