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选举赠品不超过30元是什么烂规定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4-01-07 19:32:41
如果按照法规层面来看
其实对于“贿选”,只要有“期约”、“对价”,且对象是有投票权之人,不论价值的高
低、数量的多寡,都足以构成犯法了。
至于赠品价值部分,大概是照着“判例法”(即约定俗成之习惯)来认定。
反正不管怎样看
贿选样态日新月异,最终须归法官自行依法诠释啊。
※ 引述《BBQ2591 (我叫爱秋)》之铭言:
: 选举造势发放的赠品
: 不得超过30元
: 否则就是贿选
: 这是什么烂规定
: 害我每次都只能拿到
: 随身面纸、口罩、毛巾
: 拿一堆垃圾干嘛?
: 完全让支持者冷掉
: 而且很奇怪啊
: 大爷今天心情好
: 平常百元的便当
: 今天就想卖29元
: 不行吗?
: 新买的iphone
: 啊我不要了
: 我就订价29元
: 拿来赠送不行吗?
: 你说如果是现金
: 超过30元当然不行
: 可是物品的价格
: 自由巿场机制
: 本来就是由卖方自订
: 啊我就赋予这项赠品价格是29元
: 有问题吗?
然后顺带一提
如果真的搞出“二十九元”这价码,且成本与利益显然不相当,也算是“贿选”的一种,
按选罢法也足以治罪。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