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一直觉得割颈案被拿来带风向很奇妙,
我想ptter大部分人年纪都大了,一定也经历过校园生活,
这件事的本质就是
"一个校园暴力浮上台面,而且不慎造成巨大的意外后果(死亡)"
而我们那年代,公立国中校园后段班干架,打人的事情也没比较少,
要检讨的应该是学校对校园暴力的管制能力,
更上纲则是说对九年国教、十二年国教的适切手段,
我妈说她们以前念小学,像她一样要考初中的坐前面,
不打算继续升学的坐后面,可以打毛线、编织、做手工,不吵同学就好,
如今九年十二年义务教育对于那种放牛班的学生要怎么处置,
是可以拿上台面来讨论的,
而少年犯的刑责跟感化教育,有没有需要修正之处,也可以拿来讨论.
但是社会氛围却带到废不废死去,这很奇怪啊?
1.又不是不废死,这案就不会发生 (这案本质是一个校园暴力意外伤害)
2.就算不废死,这案主角也不可能判死,他是少年犯欸
这些议题是不是偏离了本质,
实在想不透.
就像超商口罩挖眼案,该探讨的是精障人士的关押、列管及刑责问题,
也有人吵到废死去,那真的扯远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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