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P的意思是 要设年限 就像兵役一样
今年开始恢复一年役期 难道之前服完4个月的还需要补8个月吗?当然不需要
所谓"修"排黑条款是说 例如2025年开始
凡是犯下XXX罪的 将不能参选
2025年前开始服监 或已服刑完毕则不在此限
这就是所谓的 法不朔既往 一罪不得二罚
如果不设年限 对那些已经服完刑 改邪归正的人不公平 恐有违宪之嫌
无论各位是柯粉或柯黑 若真的希望台湾是一个法治的国家 在这个议题上大家可以理性的
讨论
假设各位身边有认识的朋友或家人
可能年轻时不懂事 犯了一些错
也已服完了役刑 而你也确认了你的朋友或家人 已经改过自新 却因为新的法律
断送了他的公民权 这应该不是各位所希望的法治国家
所以才需要设年限
明确的告诉国人
什么时候开始 若是犯了什么罪
将会加重刑罚 而这个加重的刑罚
将是剥夺终身参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