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东西叫做强制附买回的合约
A卖给B的时候用1500万元卖
附买回的时候用5000万买回
那你说谁会这么无聊
明知道土地价值5000万还要用1500万卖出去
再用5000万买回来
那是因为A要买的地太多了
B的功能只是人头跟出资金
简单来说等到土地变更完成
土地价值到1亿的时候
A就会启动这个合约
用5000万买回
A不用管他
问题是B
附买回合约中应有设下钜额的违约金额
所以B是无法随意买卖的
假设这是柯文哲无法处理土地的原因
那完全就是坐实了炒房的行为
至于违法使用特农地
违反废弃物相关法令
这几条不晓得要坐几年的牢
或是他要用
这块地是他爸买的
窝不知道
的这种3岁小孩都不信的说词
也已经是规避逃税
以及意图使公务人员登载不实的明显违法行为
(但柯爸买的你说挖就挖也是满胡扯的)
也是好几年的牢饭等着他
※ 引述《hydra3179 (掉两枚纸板)》之铭言:
: 赖侯都用捐的方式止血
: 阿北还在持续失血
: 要地还是要票就在一念之间
: 阿北赶快捐一捐止血了啦
: 不然民调还会往下走
: 大家觉得阿北这两天会跟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