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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针对新北市地政局及工务局今日新闻稿的回应:
一、确实“空照图会说话”,但须有基本航照知识。像片基本图比例尺为1/5000,法定误差限度为“图上碎部地物平面移位误差应小于图上0.5公厘。”(台湾地区基本图测制管理规则第15条),以现实地理中可能误差250公分的像片基本图,来论证中福84号是外于原有工寮范围,此并非正确作法。
二、原始航照于航遥测图台上套叠的中心点误差限度为平地50公尺、山区100公尺,但航照分辨率约25公分,从图台撷取原始航照影像之局部来套叠比对,并论证建物是否存在,是可行的方法。但同拙作前述:“航照虽为光学证据,但成像受航高、焦距、高差位移、镜头畸变差乃至飞行时的霾度、天阳入射角与机身倾斜位移影响,之于建筑物,不会有两张照片可以百分百吻合;而必须是经由固定基准线(比如道路)套叠比对,以及检视建筑相关关系与变化(比如84号及85号增改建先后)来加强辨别。”
今日所见新北市工务局之影像套叠,民国68与73年航照并非在同一个基准上比对,因此后续的分析并不能成立。
三、今日新北市地政局及工务局的新闻发布已超出其专业,且严重违反行政中立原则。
以上。
黄同弘
新北地政局新闻稿
https://www.land.ntpc.gov.tw/News_Content.aspx?n=12521&s=728196
媒体引用报导
https://www.storm.mg/article/4961540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1225/2650156.htm?from=fb_et_news_comment&fbclid=IwAR2G6HgUqvAJTUhs4OTqoiiBdf_5ZzeH6CIL_cN2bT0DnS9Hh61wDmyY44A
https://udn.com/vote2024/story/123307/7664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