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黄国昌重新发明“违建”定义?非工寮?

楼主: dotZu (良牙)   2023-12-08 00:18:45
我们直接搬出法条就知道黄国昌有多好笑,
还有新北市找和“矿区完全无关”的工务局,就是他们新北市心虚啦。
工务局是管都计的,不是管文化资产的;而工寮正是文化资产。
他们新北市政府就是知道不能拆,所以才不敢拆。
请大家上法务部的“全国法规数据库”网站就可以查现行法律规定了。
黄国昌这个人,就是不认真,不愿下苦功,所以才会有这些搞笑发言。
来,先从“违建”的定义开始谈,
《违章建筑处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之违章建筑,为建筑法适用地区内,
依法应申请当地主管建筑机关之审查许可并发给
执照方能建筑,而擅自建筑之建筑物。
这就是“违建”的定义,全名是违章建筑,简称是“违建”,
你亲眼就看到“违建”是必须在《建筑法》适用地区内。
那你黄国昌,你法学专家,你告诉我,
你黄国昌一定很确定赖清德老家是在“《建筑法》适用地区之内”是吧?
哈哈,你黄国昌,闭嘴了,不敢回答了,因为你一查《建筑法》,你就可以发现:
内政部的《建筑法》并没有施行到整个中华民国,过去也没有施行到整个台湾省。
你法学专家,快点来教教我这个“不懂法”的老百姓,
你所谓的《建筑法》要用在《区域计画法》施行前就存在的矿业地区,
你是专家吧?快告诉我们你所谓的依照《建筑法》的“违建”这用语怎么运用?
你法律专家,对“违章建筑”这不只是日常用语,还是法律用语的定义很熟吧?
你一定是可以《建筑法》适用在经济部管的矿业地区的,你找得到理论,是吧?
来,我们就看看《建筑法》他自己写说他的“适用地区”既然不是全国,
那他的适用地区到底又是在哪些地方?
《建筑法》
第三条 本法适用地区如左:
一、实施都市计画地区。
二、实施区域计画地区。
三、经内政部指定地区。
前项地区外供公众使用及公有建筑物,本法亦适用之。
第一项第二款之适用范围、申请建筑之审查许可、施工管理
及使用管理等事项之办法,由中央主管建筑机关定之。
看到没?“违章建筑”只可能出现在三种;一是都市计画地区、二是区域计画地区;
三是内政部是《建筑法》主管机关,他说了就算,内政部指定的就是指定地区。
我就问一下黄国昌啦,
已经知道赖老家是非都市矿业地,所以绝非属于一、都市计画地区;
已经知道赖老家是实施区域计画以前就存在的,所以也不可能是二、区域计画地区;
至于第三,内政部指定,这有可能性,但目前没听过有内政部指定了万里德德老家;
所以黄国昌指控赖清德的老家是违建,到底是你的法律上认定是三者的哪一者呀?
还是黄国昌认为的,并不是第一项的三种《建筑法》适用情形,
而是居然是依据《建筑法》第三条第二项,“供公众使用及公有建筑物”!?
你黄国昌就已经承认赖清德当了总统,所以老家“现在”已经是赖清德纪念建筑,
所以你黄国昌的意思是否是,赖的老家不是属于赖家的,是公众的文化资产嘛!?
你黄国昌就已经要打它是“违建”,但是你已经默认了它是文化资产你没发现?
如果赖德德老家是纪念性文化资产,才可能适用《建筑法》第三条第二项嘛,你说是吗?
第二项说不在这三个以内的,在三个以外但是是公有建筑物也适用《建筑法》。
你黄国昌到底要怎么把赖清德老家套进这三个以内,又或三个以外却是公有建筑物?
你黄国昌家是汐止,你是都市计画地区?还是非都市计画区?
先不要讲说那明明是黄国昌自己叫记者去查他家畿零地的,
我们就退一万步来讲啦,假设黄国昌自己没和记者这么说,我们当成这样好了;
你黄国昌汐止老家,你汐止是都市,还是“非都市”呀?
他赖清德万里老家,他是都市!?你黄国昌是在说谎不打草稿喔?
我这边讲的都市还是“非都市”,讲的就是有没有订“都市计画”而言。
那赖清德老家,我去查了,还有看报导,我也不是只依据新闻,
我看了新闻我起码还会去再查证新闻讲的对不对?我们赖清德老家就是矿业非都土地嘛!
你黄国昌现在是要公开告知大众,我堂堂汐止就是没有设立过都市计画!!
你就再讲啊?谁会相信你黄国昌的谎话?
汐止都市计画,上网都查得到了啦,你黄国昌就是不认真,连查都不去查。
矿业非都市,那你黄国昌是在咆哮什么嘛?是在哭饿什么嘛?
矿业在中华民国现行就是经济部在管的啦!
现在就是矿业不挖了,“矿权停止”之后,工人家属该怎么办这问题。
你现在拿内政部的《建筑法》在那边张飞打岳飞?
你黄国昌和你以前参加的时代力量不是“矿权停止”喊得好开心啊?
赖清德的情况就是“矿权已经没了”,
你黄国昌现在是要把根本不属于《建筑法》的工寮打成“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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