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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林士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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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民国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
第二十条第2项
回复中华民国国籍、因归化取得中华民国国籍、大陆地区人民或香港、澳门居民经许可进
入台湾地区者,不得登记为总统、副总统候选人。
如果民进党副总统候选人萧美琴,在2002年时曾经中断过中华民国国藉,应该是不具有
候选人资格才对。
大家质疑的是,究竟副总统候选人萧美琴2002年时有没有中华民国国民身份证,如果有
,为何当年会说这张身份证是苦等七年无法取得的证件呢?
我相信赖清德竞办,能够深入清楚的跟我们回应我们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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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附注、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备注 ※
大家质疑的明明是萧美琴2002年的时候到底有没有中华民国国籍。
赖办竟然回应萧美琴早就放弃美国国籍了。
根本就是问A答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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