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525455
这个是当时的判决书喔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433号周玉蔻与郭台铭间请求损害赔偿事件新闻稿
周玉蔻固曾向证人柯文哲、简余晏求证,及参酌联合报记者程平所撰报导及民视关于柯
建铭受访之报导,惟证人柯文哲、简余晏证词,仅能证明系争事实陈述部分,系周玉蔻转
述自柯文哲之陈述而来
这个事情柯文哲还当过证人喔
然后这个三亿的事还是柯文哲自己说出来的喔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501160337.aspx
然后这是2015年新闻喔
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连胜文今天表示,关于台北市长柯文哲影射他接受企业家3亿元的捐
款,完全不符合事实,这是充满恶意的谎言,他将保留法律追诉权。
还好这不是阿北自己签名的东西
是法院审判的东西不然又要不算数了
好险好险~是不是又是法院挖一个陷阱给阿北跳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