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闻] 惊爆竹科管理局竟与林智坚私了! 王鸿薇

楼主: perry52 (NicePYa)   2023-11-24 17:53:16
1.网址︰
https://fongnews.net/breaknews/82163/
2.来源︰
溏风报
3.完整转录标题
惊爆竹科管理局竟与林智坚私了! 王鸿薇怒:不公开和解笔录有鬼?
4.完整转录内容︰
前新竹市长林智坚的中华大学硕士论文,被母校认定抄袭竹科管理局标案报告,竹科管理
局已于去年底、今年初向林智坚提出民事、刑事告诉。但揭发此案的国民党立委王鸿薇今
(14)日在脸书爆料指出,竹科管理局已跟林智坚私了,她痛批国家标案被抄袭竟被私下搓
掉。
“要竹科管理局提告,他们三推四请,但跟林智坚和解,速度就这么快、这么有效率!”
王鸿薇指出,去年她揭露了林智坚中华大学论文抄袭竹科管理局政府标案,至今已过了1
年2个多月,这其中从她举发到事件爆发,竹科管理局在相关咎责行动中,都显得漫不经
心,结果日前她在追踪后续进度时,竹科管理局居然表示,“已跟林智坚案件相关人等和
解”。
王鸿薇说,当下她立刻去函询问竹科管理局,对林智坚撤回告诉的理由与和解笔录?竹科
管理局先表示“需要先征询林智坚意见”,还引用政府资讯公开法第18条称不提供资料,
但细看该法条第2项已明文规定,政府资讯针对含有个人隐私,如林智坚住居所与身分证
字号部分,得遮隐该部分后公开其他部分,她质疑有什么好不给的?
王鸿薇气愤道,更不要忘了,林智坚跟余正煌案子他自己的律师可是把所有笔录公开给社
会大众,但这个竹科管理局的“和解”,却不愿意让社会公知,“这其中有什么秘密?条
件是什么?要曲解法条也不愿给社会大众知道细节?”
王鸿薇续指,而且这件案子目前已因双方和解而完结,也没有侦查不公开的问题。基于政
府资讯公开法第18条第1项第6、7款也写得很清楚,“‘对公益有必要时’,政府应公开
资讯”。她认为,条文的存在就是为了避免政府机关跟特定人民私相授受后,又用资讯涉
及隐私直接不公开逃避监督,现在竹科管理局却连和解条件都不让人民知道,“这不是纵
容犯罪行为是什么?”
她也质疑,尤其竹科管理局只依据林智坚片面意见,就拒绝公开和解笔录,林智坚现在还
有什么身分吗?“很大尾,你竹科管理局不敢不和解是不是?”
“你们私下把事情搓掉,只是又帮上面背黑锅而已!”王鸿薇要求竹科管理局,公布是谁
同意和解还有和解笔录扣除林智坚个人隐私部分后的内文,给社会一个交代,否则,就是
纵放林智坚瓢窃国家智慧财产撰写论文;她更示警竹科管理局,如果继续护短,就是涉嫌
触犯“违背职务图利罪”!
5.附注、心得、想法︰
前面几篇文章有报导张善政的农委会的案子原来已经在今年三月给宏碁罚钱,就让我想到
林智坚跟竹科管理局的案子但确是和解收场,而且还是因为立委揭露,不然大部分人可能
也没在关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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