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朱学恒涉强制猥亵呛北检“这种罪有境管

楼主: wetteland ( )   2023-11-06 19:59:57
1.新闻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481076
2.新闻来源︰
自由时报
3.完整新闻标题
朱学恒涉强制猥亵呛北检“这种罪有境管的吗?”法界打脸他
4.完整新闻内容︰
〔记者钱利忠/台北报导〕名嘴朱学恒被国民党台北市议员钟沛君指控,两度
在餐叙中搂抱及强吻她的嘴唇;朱于事发后“告发自己”,却辩称自己喝醉断
片,没认罪。
台北地检署于10月23日依可处5年徒刑的强制猥亵罪将朱起诉,朱则直播批北检
将他限制出境,呛说“这种罪有境管的吗?”;据悉,北检起诉前便将朱限制
出境4个月,原因则是“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认定朱有“逃亡之虞”,期限
至明年2月农历过年前止。
朱学恒被北检依强制猥亵罪起诉后,第一时间没针对自己涉案情节进行说明或
道歉,却批北检“你有没有搞错,这种罪有境管的吗?”
针对朱学恒提出的质疑,可以从刑事诉讼法找到解答;法界指出,涉犯5年以下
徒刑之罪,例如普通诈欺、窃盗、侵占、强制猥亵等罪均为此类,倘若检方认
定被告有逃亡或灭证之虞,依刑事诉讼法93-2条规定,被告犯嫌重大,如有逃
亡之虞、勾串或灭证,或是居无定所,只要符合3项之1,检方或法官得迳行限
制出境、出海。
不过,如果被告所犯最重本刑为拘役或专科罚金的案件,依刑事诉讼法规定,
检方或法官不得迳行限制出境,例如公然侮辱罪,仅可处拘役或9000元以下罚
金,即属于不得迳自限制出境的案由。
由于朱学恒涉犯的强制猥亵罪,刑度为6月以上、5年以下,属于有期徒刑之罪
,而非最重本刑为拘役或专科罚金之轻罪,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检方或法官
如认定朱有逃亡的可能,即可迳自将朱限制出境及出海。
北检上月依强制猥亵罪起诉朱学恒之后,台北地院将于12月8日下午首次召开准
备程序庭。
5.附注、心得、想法︰
朱学恒玩弄法律,
以为自己告自己,
再消极行使告诉人权利,
就能力保自己没事。
结果不但被起诉,还被境管,
这下想带老婆小孩出国赔罪也不行了,
还在那边骂检察官怕他逃跑,
谁知道他会不会逃啊?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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