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dg1802 (只要3秒让你上天堂)》之铭言:
: 报导如果属实
: 三立法人股东持有中嘉=三立买中嘉?
: 这逻辑我看不太懂
: 以我长年在股市游荡
: 我买台积电股票就不能买华为股票吗?
: 因为会违反美国禁令、还是竞业条款?
: 这次三立法人股东花自己的钱
: 买下中嘉系统27%股权
: 法人股东有哪一条是违法?
: 如果是三立董事会收购中嘉股权
: 那才是真正的违法
: 跟旺旺当初一样才是违法!
: 法人股东买股票违法在哪?
有时觉得
塔绿班真的有趣
法律爱怎甩就怎甩
跳自己爱用的出来
那我们来看看这新闻
https://0rz.tw/LNAsf
预警台湾将出现“超级媒体怪兽”!时代力量:“谁”买走中嘉40%股权
内文提到
邱显智指出,也因为这个前车之鉴,NCC在2018年通过中嘉交易案时,附上非常明确的反
媒体垄断附带事项,指出“非经本会核准,参与投资受让人事业之关系企业或自然人股东
,不得直接或间接经营或控制新闻频道”,也要求“受让人所属系统经营者应按规定变更
董事、监察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或发起人、百分之五以上认股人,并载明于营运
计画书中”,当然包含系统业者的上层股东。
也就是说
这规定还是NCC自己对中嘉交易案作出来的规定
自己查不到
被举报了也不积极查明
还直接给换照
懂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