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副总统教你逃漏税

楼主: didder (dider)   2023-11-02 11:00:02
先声明刑责
具体条文为税捐稽征法第41条:“纳税义务人以诈术或其他不正当方法逃漏税捐者,处5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新台币1000万元以下罚金。 犯前项之罪,个人逃漏税额在新台币
1000万元以上,营利事业逃漏税额在新台币5000万元以上者,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科新台币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罚金”。
Lie副总统教哥布林塔绿斑怎么逃漏税二十年
具体方式如下
本案房屋据报自2003年完成,迄今未申请建照、使用执照,是未办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建物
,因此未曾缴过房屋税。
先盖好房子, 然后不要去申请建照/使照
这样这个房子在法律条文上就是个"建物"
只要副总统不申报不使用, 这就是个不用缴税的建物
法律没有规定建物要缴房屋税, 所以一切合法,谢谢指教
请Lie神要咬死这二十年这建物都没使用过喔, 哥布林塔绿斑不用谢
绿共吃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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