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考试院和行政院达共识 速修公务人员协

楼主: remprogress (rpg)   2023-10-25 00: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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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院和行政院达共识 速修公务人员协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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铨叙部今天说明,考试院和行政院达成共识,尽速研修公务人员协会法,解决公务员结社权
之保障。(铨叙部提供)
2023/10/24 20:47
〔记者林晓云/台北报导〕铨叙部今天表示,目前就公务人员结社组织,考试院与行政院协
商达成政策共识,尽速研修公务人员协会法以回应基层诉求,草案修正幅度大,虽未能完全
符合相关团体诉求的目标,但修正方向应能适度解决全体公务人员及消防人员结社权保障及
权益维护之需求。
铨叙部说明,公务人员须依法执行职务,攸关国家安全及社会公共利益,目前各先进国家的
公务人员虽多得组织工会或具工会性质的组织,但集体协约权及争议权部分,政策上都基于
公共服务的特殊性及依各国国情需要,有所限缩或禁止,并非均有完整的劳动三权,而韩国
警察人员和日本警消人员,甚至不得组织工会。
铨叙部表示,我国公务人员协会法是因应公务人员与国家间公法上职务关系之特殊性,而用
以替代工会法之有关公务人员结社之特别法律,其虽明文禁止公务人员协会从事罢工、怠职
或其他足以产生相当结果之活动,且不得参与政治活动,但为了避免协会组织功能受到限制
,所以立法时便设计了一套兼含协商、调解与争议裁决的协议机制,明定争议裁决结果有拘
束争议当事人及其他关系机关之效力,且有相关罚则,以确保协商权,因此并无有协商权也
枉然的疑虑。
此外,铨叙部表示,修法为了强化公务人员协会的功能,除了将原来“服勤之方式及起讫时
间”协商事项修正为“勤休方式”外,新增工作简化、业务绩效评核基准、训练进修、员工
身心健康协助及非全国一致性规定之各机关福利措施等事项;而原来与警政、狱政、消防及
灾害防救等事项相关者,不得提起协商的规定,具体规范为只有“足以妨害其整体勤务执行
安全”之事项,始不得提出协商,故就工时人力、业务滥用事项提起协商,其具体内容如可
提升促进整体勤务执行安全,而非妨害时,自然可提起协商。
5.附注、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备注 ※
基层喊组工会已经好几年了
而且放宽协会权也跟基层要到的不太一样
早不修晚不修
就是一定要等到选举年有消防员出事才要修
这样的政治生态真的很悲哀
我国所有搏命的公务员都辛苦了
尊敬各位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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