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nspire2000 (inspire1239)》之铭言:
: 大家好
: 从1997年萧万长之后
: 阁揆人选就再也不用立法院同意
: 不过我蛮好奇如果当初没删除
: 之后阿扁朝小野大要怎样任命
: 四大天王泛蓝有可能会同意吗?
: 人选乔不拢陷入僵局怎么办
: 另外如果完全执政的情况下
: 总统仍然兼党主席大权在握
: 党内立委都是听总统的
: 总统也是选自己喜欢的阁揆
: 不就和现在没两样吗?
其实这个假设的议题很难回答
再加上这套宪法是被魔改过的
宪法本文的设计,其实是偏向内阁制的设计
总统是间接选举产生,只有仪式性权力及五院协调权
而最高行政首长(行政院长)需经立法院同意任命
跟一般内阁制的最大差异只在于“立委不得兼任官吏”
因此内阁是外于国会产生,而不是典型的政府内造式
然而,这套类内阁制的宪法架构没有被认真施行过
因为蒋介石来台湾之后就透过动员戡乱临时条款
不断实质扩张总统权力,当一个强人总统
其后,蒋式政权统治刚结束时
国民党的势力还足够庞大
所以也不用太在意立院人事同意权的问题
反正按照传统,一样是党主席=总统=真正的老大
在台湾人的宪法实践当中,并没有内阁制的经验
虽然宪法中最高行政首长是行政院长
但大家都理所当然认为行政院长是听总统的
总统要他走人就走人,即使阿扁时代任命的唐飞也一样
接着就是修宪后总统民选,赋予了总统最直接的民主正当性
在总统民选下,这样由人民一票一票投出来的总统
是很难期待他只是虚位,或单纯切割国防外交职权给他
其他都要听立法院同意任命的行政院长说的算
因此97修宪拿到立法院的行政院长人事同意权
这中间当然有朝野的折冲妥协,但制度上也可以说是必然啦
在总统民选之后,总统=最高行政首长这件事就更根深柢固了
多数的议会内阁制国家,纵算有总统,大多也是非民选的
所以说回你的问题
如果保留立法院对行政院长的人事同意权,结果会如何?
这样的制度当然没有不行,也不是说绝对不可能存在
毕竟所谓内阁、总统、双首长制都只是归纳后的分类
但是实际上运行起来,在朝小野大的情形会很奇怪
首先,总统如果不是国会多数政党的话
行政院长绝对不可能依自己意志去任命
他一定要去任命一个国会多数党同意的行政院长
所有施政都会掌握在那个行政院长身上
总统本身没有实权
等于人民虽然同时直接选出了总统与国会
但是国会间接选举(同意权)产生的行政院长
占了80%以上的行政权力
此时总统与国会的权力其实是失衡的
而总统有没有办法去突破这个朝小野大的困境呢?
答案是没有,因为没有“主动解散国会”的权力
所以这个朝小野大的局面是不会改变的
国会多数党当然更不会自己倒自己的阁
然后再去被总统解算国会,搞到自己要重选
因此,如果朝小野大,立院又有行政院长人事同意权
其实总统就是关在总统府的吉祥物
那到底要选这个总统干嘛?
至于如果不是朝小野大
基本上总统只要是党主席,能掌握国会
那就没啥问题,就不特别讨论了
重点是,无论是否朝小野大
行政院长还是得对立法院负责
立法院如果真的完全无法接受这个行政院长
那宪法给立法院的武器是倒阁阿
但当年朝小野大时,国亲联盟为何不倒阁?
因为杯葛在政治上更省成本阿
何况一旦立院提倒阁,总统就能解算国会
一旦听到要重选,多少委员不跳出来拼命才怪
结论是,现行制度把国会的行政院长同意权拿掉
不见得是不合理的制度啦
除非大家能接受直接选举的总统“可能”没任何行政权力
而现行制度下,行政院长还是得对立法院负责
至于总统跟国会一样是直接民选,当然没有对立院负责的道理
总统负政治责任的方式,不就是四年一次的改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