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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芹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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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我来说明
昨晚访问马文君委员,一早起床即看到国防部和外交部的严正声明,这两段新闻争议与我
无关,马委员应该举证,以正视听。
至于其中一段话,由我主述,也被媒体引用。事后林俊宪和王定宇两位委员,双双打电话
向郭玺求证,他在重听上周二我们的访谈对话之后,打电给我,重新做了清楚交代。
我很简单来说明一下。
上周二我拿5年前《新新闻》的报导问郭,G L公司先前设在伦敦,倒闭之后再行复业,设
在直布罗陀?他说,对!
之后我见林俊宪委员打脸马文君的说法。马指GL原先是伦敦的一家菸草公司;林指马搞错
了,我们现在说的潜舰协力厂商GL,一直设在直布罗陀,英属并不等于英国。马所说英国
的那家,只是同名同姓。
郭玺说,当初我如果再多问他一句,他会告诉我,英国叫GL的公司有10几家,我们说
的这家,先前不是卖菸草的。
媒体报导说,我打脸林俊宪,其实我没有,只是彼此认知不同。我说他或许有资讯落差,
郭玺刚刚的意思,是指我有资讯落差。
俊宪回我电话,我答应在FB说明清楚;但我刚刚看马委员发脸书,也拿《新新闻》当初的
报导做依据,并提到官司诉讼,《新新闻》是胜诉的。
从事新闻工作36年,不是没有碰过复杂的问题。我无法靠自己的采访得知真相,只好多面
俱陈。
有关GL是否有能力协做潜舰,判断依据很多,资讯逐渐公开,很容易取得,请大家自行查
看判断。
4.附注、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备注 ※
https://www.ctwant.com/article/289780
相关报导。
总之这篇可以视为黄下车吧?
林可以直接请黄在脸书澄清也很正常,毕竟都是常在政论节目碰面的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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