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3名前助理“认罪”,高虹安还能脱身?法

楼主: DustToDust (抱着她想着妳 )   2023-10-12 03: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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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前助理“认罪”,高虹安还能脱身?法界人士曝盲点:检方犯了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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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党籍新竹市长高虹安于立委任内被控诈领助理费46万30元,日前遭台北地检以贪污等
罪提起公诉,台北地院传唤高办前干部陈奂宇、黄惠玟及陈昱恺等3名共同被告自白“均
认罪”,争取一审缓刑以摆脱诉讼,后续案情发展恐不利于主张无罪的高虹安。今(11)
日台北地院首度传唤高虹安,法界人士指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二项规定,被
告或共犯之自白,不得作为有罪判决之唯一证据,仍应调查其他必要之证据,以察其是否
与事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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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该案3位被告虽表示认罪,但如果于侦查中表示没有不法意图,并有工作及加班
事实,于审理中却又改称有不法意图,说法上已有重大歧异的情况下,案情可能陷入“罗
生门”,合议庭未来势必需要调查其他事证,以厘清陈奂宇、黄惠玟及陈昱恺等之自白的
真实性与任意性。
在刑事诉讼法上所谓之“认罪”,必须对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事实全部坦承为前提,在法律
评价上就不能说有“认罪”或“自白”。如果只是抽象表示认罪,在近年来法院重视被告
人权的趋势下,这些助理的供词,有可能被认为是受到不正外力的影响所造成,势必重大
冲击证据能力。
高虹安委任律师陈宗豪(前北检主任检察官)于开庭中表示,提出多项认罪助理之笔录内
容,证明认罪助理曾于侦查中始终表示“并没有诈领补助费的不法意图”,“因为在立法
院工作忙到爆,实际加班的时数远远超过向立院申请的时数”,“对于助理加班费的申报
认为是合法的,提交给行政主任也是用作办公室零用金之公务用途”等。
王郁文维持无罪答辩 涉案助理并非全盘认罪
据熟悉实务运作之不具名律师表示,受命法官之所以先于9月25日采取先传讯黄惠玟、陈
奂宇、陈昱恺,再另订期日传高虹安的策略,是因为3人在侦查已经认罪自白,若于审理
中也自白犯罪,全案将会单纯许多,有利于合议庭快速终结该案。而同案被告王郁文于10
月2日准备庭,仍维持无罪答辩,认为有实质劳务即可合法请领助理费,也让该案呈现助
理并非全盘认罪的情形。
法界人士指出,如果这些助理在侦查中确实表示“认罪但没有不法意图”,也不认有犯罪
要件事实,而侦查检察官在没有厘清被告的真意下,就发布新闻并在起诉书中直接认定被
告自白认罪,可能犯了刑事诉讼法上的大忌。(相关报导:调查》蔡英文注意!关键秘密
录音 黄曙光心腹疑对厂商透露潜舰延寿案机密|更多文章)
另有学者指出,如果被告于侦查中真的表示既认罪又否认不法意图,而检察官没有进一步
厘清自白的真实性与任意性,那真的很有疑义,办案的严谨性会遭到很大的质疑,更何况
高案是北检近年倾全署洪荒之力办出的大案,主任、襄阅、检察长应该不可能没有发现有
如此重大瑕疵。
另有不具名之前立法院之公费助理表示,立委助理将补助费回捐作为办公室事务费用,几
乎每个立委都是这样操作,早就行之多年,是不公开的秘密。高虹安案被大幅炒作,不知
道算是她倒楣,还是因为她要参选新竹市长,被对手或是以前的助理捅出来。
5.附注、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备注 ※
完了完了 我看完了
检察官是不是故意自爆啊
司法被TMD掌控了吗
绿粪:三名助理都认罪了 高烘干还想没事啊
我看了好几次才懂
也就是助理根本不认为自己有不法意图
也不承认有不法的客观事实
但是为了缓刑 只好自白认罪 拖高鼻安下水
现在要怎么办
三民自要换档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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