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这篇新闻的记者方咏腾就是没有读书才会当记者
业务费本来就是第一级科目
文康费用是编列在业务费下面的第三级科目
也就是业务费->员工福利->文康费用
今天的争议是新竹市人事和会计忽然发现原来文康费用不能直接发现金礼券
要发现金礼券的话,只能由人事处编列文康费用,不能由行政处编列文康费用(虽然我不
知道这个逻辑怎么来的@@)
白话文就是高虹安认为人事处发中秋节礼金可以,但是行政处发中秋礼金不能,只能办理
中秋活动
就这点来讲,以我跟我公家单位的人事会计交手的经验,确实有可能会发生,也不是没有
道理
就是高虹安处理不够细腻而已
如果第一时间说直接从特支费支出,或是直接把钱拿来举办中秋晚会,后面没那么多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