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过期的定义?应正名为赏味期。

楼主: teemo0330 (香菇)   2023-09-15 08:38:47
这次鸡蛋可以搞成这么难看,
感觉是党内有人眼红我们陈部长,
没人愿意帮忙止血,难怪吵不完!
一个很简单的逻辑,商品标示今日到期,
难道它过12:00就马上臭酸吗?
不可能嘛。
为什么蓝白柯畜要纠结在过不过期上面,
所以这题次长回答的很好啊,
就是标错日期,过期不是坏掉,
认为台湾应该修法,正名为“赏味期”。
珍惜食物,想想乌克兰,
难道战争的时候,过期方便面你就不吃了吗?
有得吃就要偷笑了吧。
陈部长也不要太气馁,可以考虑以退为进,
争取赖总统的副手人选!
台湾农产品需要陈部长!加油!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