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苗博雅5月早就‘施工损邻规则’提出质询

楼主: t21 (t21)   2023-09-09 11:03:58
塔绿苗一天到晚就只会吹,
亏他还是法律系毕业的
自己想想也知道,
你要叫建商赔偿就是自己要举证呀。
不然只出一张嘴就要人家赔钱给你吗?
换个角度想也知道。
也没有什么自己先出鉴定费的问题
因为还后还是会灌到最后的赔偿费用内
就像你说的
蒋万安大概就是平常过太爽,
还在那边听他一直说。XD
引述《hamasakiayu (ayumi)》之铭言:
: ※ 引述《amgdaaaa (也太热了吧..这夏天)》之铭言:
: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6VaGmiWNaN4
: : 苗博雅在5月中的时候就提出
: : 《台北市建筑施工损邻事件争议处理规则》内容有疑义
: : 要求市政府确认规则是否有误区
: : 还精确点出由建方自己初步认定是有否损邻是不合理的事情 还要民众自己出鉴定费
: : 蒋万安也亲口承认的确不太合理
: : 结果过了一个月的6月大直陈情案 还是没改变
: : 一样由建商自己认定是否有损邻
: : 阿苗真的很会抓BUG 反观对手还在整天上节目嘻嘻哈哈
: 先说民众自己出鉴定费用
: 我认为没问题
: 自己觉得自己的损益受到损失要求别人赔偿
: 但自己不负责举证责任
: 这法律逻辑上说不过去吧
: 再者初步鉴定谁认定的问题
: 即便不是由建商来认定责任
: 那也该由公正第三方来认定责任
: 问题是
: 什么叫做公正的第三方?
: 如果双方走到民事庭
: 可以由法院指定鉴定单位
: 那基本上双方也没屁放
: 事实上原法条除了初步鉴定之外
: 也是有第八条之二
: 二、现况鉴定未纳入受损疑义户,或未办理现况鉴定者,除建方认定属施
:   工损害由都发局列管外,建方应于接获都发局依第六条第一项规定通
:   知日起六十日内,委由鉴定机构办理责任归属鉴定,并将鉴定结果送
:   都发局备查。鉴定费用应由建方负担。
: 进入委员会(台北市建筑争议事件评审委员会)处理
: 委员会之后
: 双方还是不爽
: 那就是进法院裁判了
: 有点类似民事纠纷先开协调会
: 协调失败才会进入法庭
: 初步鉴定
: 我猜测是想避免公共资源的浪费
: 先以双方和解私了角度来订定相关规则的
: 因此
: 我认为重点不是在于初步鉴定是由谁来进行
: 建商自认有问题,直接赔
: 那政府就列管备查就好
: 建商自认没问题,而且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也愿意签证背书
: 但住户认为有问题,那就是走委员会指定第三方鉴定机构后裁定
: 委员会裁定结果建商或住户不满意
: 才走到法院审判阶段
: 所以如果觉得初步鉴定由建商认定有问题
: 那基本上也不可能由民众自己去找人鉴定
: 然后建商就乖乖吞下去的道理
: 必然是会走到委员会
: 因此
: 苗与其在问说初步鉴定建商认定很怪
: 是不是应该主张干脆跳过初步鉴定这环节
: 规定一律都由委员会进行裁判?
: 增加公共资源浪费也还好,反正台湾政府有钱
: 但势必造成事件处理的时间大幅拉长
: 原本许多建商自己认定有问题直接赔钱的案件
: 都必须要进委员会处置
: 到底对于损邻住户的权益
: 是帮助还是损害?
: 说是抓BUG
: 但不论是从最基本的法律逻辑
: 民事原告应该自己负责主张本身权益
: 或者是初步鉴定的立法逻辑
: 我认为苗是缺乏实务经验才会去针对这点
: 平衡一下
: 蒋公子居然跟着苗说觉得不合理
: 也是草包一个
: 毕竟蒋公子都被保护好好
: 现在才开始要接受实务的磨练
: 草包也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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