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大直房子倒塌要算柯还是蒋公子的锅?

楼主: ulycess (ulycess)   2023-09-08 19:28:19
※ 引述《xra686 (索拉)》之铭言:
: ※ 引述 《ulycess》 之铭言:
: : 原本建筑物邻损是受灾户自己找第三方鉴定判断
: : 柯文哲改成建商自己找人鉴定是不是自己造成邻损
: : 我想问看看智商157是怎样想出这个好方法
: 嗨,大家午安,
: 发生憾事实在觉得可惜,
: 虽然大家义愤填膺,
: 我觉得要贴出全文比较好啦,
: 顺便当作知识推广,
我讲的是停工,你讲的是判断责任归属,这是两码不同的事情
举个例子来讲好了,现在房子倒了,学校裂了,建商需不需要列管?
答案是不用列管
建商只需要依照第六条花钱找人弄个初步认定书说责任不在我这边,就不用列管
找人也简单,今天不需要鉴定人出责任非属建商的报告,只要写个多重因素的报告就好
举个例子,报告里面写房子倒塌是因为连日大雨,屋龄老旧,当地地质又很敏感,致使房
屋已经处于容易倒塌状态,事实上已经是危楼,本建案完全依照建筑法规以,行业标准及
建照内容执行,虽然可归因为本建案,但是不可归责于本建案
以上报告内容花钱就有,即使搞到这样建商也可以依法不用列管喔
: 台北市建筑施工损邻事件争议处理规则,
: 中华民国111年2月14日
: 台北市政府(111)府法综字
: 第1113005450号令修正发布
: 目前的办法是这样:
: https://i.imgur.com/Dy2kz3f.png
: https://i.imgur.com/5mDpWiS.png
: 简单说,开工前一定办现况鉴定,
: 以后比对损害责任比较容易,
: 委托什么公会建商自己决定,
: 自己出钱,
: 施工中邻损,
: 住户先申请,都发局办现勘,
: 由市府先初步确认责任,
: 住户对结果有争议,
: 就自行委托公会办鉴定,
: 而且鉴定费用建方出,
: 当然报告会有建议怎么补强怎么修,
: 责任属于谁,大概这些内容,
: 最后双方和解要签协议书,
: 看起来订的蛮严谨的,
: 因为我印象中其他县市没有这么严谨,
: 报告钱谁出?公会谁选?
: 不过以前我的经验是,
: 虽然程序都是说双方合议,
: 但是避免夜长梦多,
: 还是要施工单位退让,
: 让民众去选公会比较好,
: 不然很难达成和解,
: 台北市毕竟这方面经验充足,
: 法规都会订的比较超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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