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新北市府依法认定违建从未改变 吁民进党

楼主: design0606 (飛)   2023-09-08 11:48:38
※ 引述《wetteland ( )》之铭言:
: ※ 引述《CrazySept (九月)》之铭言:
: 新北市政府说必须符合3大要件
: : 新北市府提到,《新北市政府核发合法房屋证明处理要点》明文规定拟提出申请者必须同
: : 时具备以下三大要件:
: : (一)、申请书
: 填写就有
: : (二)、土地所有权相关文件:地籍图誊本、土地登记簿誊本
: 媒体已经查证过,确实是赖清德亲属所有
: : (三)、内政部规定八种证明文件之一:
: 也是8项符合一项就有了
: : 1.建筑执照。
: : 2.建物登记证明。
: : 3.未实施建筑管理地区建筑物完工证明书。
: : 4.载有该建筑物资料之土地使用现况调查清册或卡片之誊本。
: : 5.完纳税捐证明。
: 以上应该没有
: : 6.缴纳自来水费或电费证明。
: 这最简单,台电台水调阅就有。
: : 7.户口迁入证明。
: 户政事务所调阅该户的誊本就有。
: : 8.地形图、都市计画现况图、都市计画禁建图、航照图或政府机关测绘地图。
: 媒体已经查阅很多了,
: 确实老早就存在。
: : 新北市政府提醒上述三大项要件缺一不可,“皆”检具后可向主管机关工务局提出申请,
: 三项都有,一点都不是问题啊!
: : 工务局相关单位接获案件申请后,将于前往现勘后,方能认定房屋的合法性。相关法条及
: : 程序白纸黑字非常清楚,民众千万不要误信谣言,行政机关接获符合要点的申请案,无论
: : 对象是谁,一切依法行政。
: : 新北市府也再度重申法规标准,“任何违建,不论是新增或是既存违建,都是违建”,一
: : 切依法秉公办理,请有心人士不用刻意抹黑行政机关,意图混淆社会大众视听!尤其身为
: : 执政党更应拿出行政中立的标准与态度,尽速呼吁案家依台北县时期苏贞昌前县长就已订
: : 定的规定来申请,为社会做出良好示范!
: 新北这个新闻稿,
: 到底是打脸到谁了?
: 证明卓冠廷说的没错,
: 那8项只要符合1项就可以。
我不用打那么多
我只跟你说
《新北市政府核发合法房屋证明处理要点》第二点你到底看懂没有
一句话 "看 懂 没 有"
会写在第二点
就代表要符合
第二点
本要点所称合法房屋,系指下列各地区于下列日期前即已存在,"且无
擅自新建、修建、改建"或兴辟公共设施拆除剩余建筑基地内建筑物改
建增建行为之旧有建筑物。
那个"且无擅自新建、修建、改建"
有没有看到?????? 赖家有没有改建????
法盲不要出来丢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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