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新北市府依法认定违建从未改变 吁民进党

楼主: CrazySept (九月)   2023-09-08 00: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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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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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府依法认定违建从未改变 吁民进党发言人别不懂装懂模糊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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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蔡琇惠/新北报导
针对民进党发言人曲解法令,刻意抹黑新北市政府对副总统赖清德万里老家违建问题的说
明与法令不符,新北市政府七日再度严正声明,市府对所有违建房屋的认定标准一致,媒
体关注的万里某建物也一视同仁,经现勘确认为违建的说明未曾改变过!市府强调一切依
法行政,秉公办理,呼吁民进党发言人群多做点功课,看清楚相关法令条文,别故意不懂
装懂,刻意造谣误导社会大众。
新北市府表示,民进党发言人指称“《新北市政府核发合法房屋证明处理要点》载明,民
众申请合法房屋证明只需要八项资料中的一项即可”的说法,根本在刻意扭曲法令,散布
错误资讯,身为堂堂执政党发言人看不懂法条含义,令人大感不可思议,倘若该名发言人
真的不懂没关系,新北市政府备有简易图卡教学,程序以及条件一目了然,欢迎下载分享

新北市府提到,《新北市政府核发合法房屋证明处理要点》明文规定拟提出申请者必须同
时具备以下三大要件:
(一)、申请书
(二)、土地所有权相关文件:地籍图誊本、土地登记簿誊本
(三)、内政部规定八种证明文件之一:
1.建筑执照。
2.建物登记证明。
3.未实施建筑管理地区建筑物完工证明书。
4.载有该建筑物资料之土地使用现况调查清册或卡片之誊本。
5.完纳税捐证明。
6.缴纳自来水费或电费证明。
7.户口迁入证明。
8.地形图、都市计画现况图、都市计画禁建图、航照图或政府机关测绘地图。
新北市政府提醒上述三大项要件缺一不可,“皆”检具后可向主管机关工务局提出申请,
工务局相关单位接获案件申请后,将于前往现勘后,方能认定房屋的合法性。相关法条及
程序白纸黑字非常清楚,民众千万不要误信谣言,行政机关接获符合要点的申请案,无论
对象是谁,一切依法行政。
新北市府也再度重申法规标准,“任何违建,不论是新增或是既存违建,都是违建”,一
切依法秉公办理,请有心人士不用刻意抹黑行政机关,意图混淆社会大众视听!尤其身为
执政党更应拿出行政中立的标准与态度,尽速呼吁案家依台北县时期苏贞昌前县长就已订
定的规定来申请,为社会做出良好示范!
此外,针对此笔土地使用部分,经查该土地确实属于矿业用地,依矿业用地的规定,就是
不能做住家使用,新北市地政局强调,后续将请矿务局共同前往会勘,也吁请经济部矿务
局尽速厘清,早日向社会大众释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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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又补了一句 任何违建,不论是新增或是既存违建,都是违建
赖神的团队会持续凹下去吗
不能作住家使用 这句话是原有房屋 只能存在不能住人喔
这样全村的人都团灭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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