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基本100%确定赖老家合法了

楼主: CrazySept (九月)   2023-09-06 17:59:20
原有适用法条为
台北县旧有违章建筑修缮办法
https://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B020180000000200-1000218

台北县政府核发合法房屋证明处理要点
https://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B020180001001400-1000602
二、本要点所称合法房屋,系指下列各地区于下列日期前即已存在,且无
擅自新建、修建、改建或就地整建行为之情形之旧有建筑物。
(一)实施都市计画地区:以当地都市计画公布日为准。但有发布实施
禁建者,以禁建日期为准。
(二)实施区域计画地区:以北部区域计划七十年二月十五日公告日期
为准。
其中第2条写到擅自新建、修建、改建
基本上赖神第2层以上稳拆了
改制为新北市政府 法条还是能用好吗
目前DPP的说法 有改制的桃园台中台南高雄通通都能就地合法
※ 引述《BluffKing (末日博士)》之铭言:
: 经查各种法规资料
: 为何新北市政府半途缩起来
: 我已经完全了解了
: 首先,既存违建改建就违法
: 这是台北市柯市府的规定
: 新北市不适用,合先叙明
: 新北市适用的是
: 新北市旧有违章建筑修缮办法
: https://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B020050000001400-1000218
: 及
:
: 新北市政府核发合法房屋证明处理要点
: https://web.law.ntpc.gov.tw/Scripts/FLAWDAT0202.aspx?fcode=C0170026
: 重点来了:
: 根据新北市政府核发合法房屋证明处理要点第二条:
: 二、本要点所称合法房屋,系指下列各地区于下列日期前即已存在,且无擅自新建、修建
: 、改建或兴辟公共设施拆除剩余建筑基地内建筑物改建增建行为之旧有建筑物。
: 请注意“擅自”二字,很重要!
: 由于新北市旧有违章建筑修缮办法
: 系民国100年2月18日制定
: 换言之,民国100年之前的房屋修缮
: 新北市并没有在管,无须许可!
:
: 既然法无列管
: 当然也就没有所谓“擅自”修缮的问题
: 结论:
: 赖老家92年的改建无影响
: 完全可以依据
: 新北市核发合法房屋证明处理要点
: 申请合法!
: 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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