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李全教其实可以选

楼主: wetteland ( )   2023-09-04 21:33:38
选罢法规定,以下不得参选: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20010&flno=26
第 26 条
三、
选罢法 第一百条第一项、第二项
但是去查判决书就知道,
李全教犯的是选罢法第一百条第三项,不是第一项、第二项,
所以李全教一直都说,他犯的是预备贿选罪,不是贿选罪,
最后就可以选了。
至于林德瑞这些人,确实是不能选,
能不能选,当事人都非常清楚。
至于为什么放过李全教,
大概是修法时,国民党一直卢,
民进党争取过程不要横生枝节,
所以就没特别计较了,
可能当时没想到国民党真的这么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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