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ignana (封鳞非冕欲星移)》之铭言:
: 1.这件事情是蓝绿政治操作
: 议员助理是不是有被策动说词反复不得而知
: 但可以肯定 不是诈领 他们都有实质加班
: 2.高虹安每天都要跑行程 怎么可能连这么细的帐目都看?
: 大部分都交给办公室主任之类的,但有实质加班,
: 助理再回捐,这个跟贪污差太多。
: 3.检方政治起诉甚至影射李忠庭收鸿海10万,
: 这个跟高案有什么关系?就是要设靶给大家打。
: 基本上这个案子我认为柯主席跟朱立伦都声援是没问题的
: 因为完全是 政 治 办 案
: 绿共废除特侦组之后操控检调的手段越来越可怕了 唉...
: 一想到这个议题还要凌迟高虹安跟柯主席,明年一定让绿共下台
其实像我们有在读书的 刑法 刑事诉讼法 法学绪论...
都知道要判刑最重要的是 "犯意"
贪污 或是 诈欺 ... 之类的罪
并没有 过失犯
所以最主要的
并不是这个助理费的钱的问题
而是高本身有没有 "犯意"
有犯意 罪名才会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