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国家透过立法院
拨给委员办公室助理的"公费" (国家养)的薪资ㄟ
可不是什么 首长"特支费" 首长"特别费" 免单据 自由购买ㄟ
小强哥不要再乱扯惹 刻意打迷糊仗
有哪家公家单位,底下员工还要"自愿回捐"薪资(含加班费)
供应长官私人卫生用品 + 吃吃喝喝 + 座车/交通费用
从政府 公费助理金 用"助理的"名义 领出来再"自愿回捐"
套出一笔钱 私人花用 最好是合法喇
原应由甲○○个人支付之零用金支出
(举例如餐饮、礼品、花蓝、红包、高铁、出租车等交通、住宿、油资、
装潢费、冰箱、咖啡机、卫生纸等办公室用品、文具、餐具等),
甚至个人使用(双眼皮贴、卫生棉、洗头、卸妆棉补充包、头痛药、台大医药费、
甲○○个人餐费等)之支出,
足以生损害于立法院对于补助立法委员遴用助理所编列助理费预算管理之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