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认真讨论一下高虹安的案件

楼主: t21 (t21)   2023-08-14 20:06:06
其实这个案子
高虹安最大问题已经解决了,
检察官有说了。
没有人头助理的问题
没有人头助理的问题
没有人头助理的问题,
这个很重要,
因为只要是使用人头助理诈领助理费,
100%都会被法院法官判贪污罪成立。
网络大家所找到的案例,
都是因为使用人头助理,
而被法院判贪污罪成立。
第二个是使公务人员登载不实之罪,
没什么意外会成立,但是这条不重要,
因为高虹安市长还是可以当,
下次还是可以选市长,
大不了就易科罚金了事。
最后就是所谓浮报加班费和助理费,
回捐公积金使用的问题。
高虹安真正的战场其实是在这边,
但是高虹安的律师有拿新党吴成典的案例来辩护,说人事费可以流向业务费使用。
至于法院法官会不会采纳。
基本上就要看法官是不是蓝白粉了。
法官如果是绿粉,
高虹安大概就GG。
如果法官是蓝白粉,
高虹安就可以低空飞过,没事。
大概是这样。
引述《jimmywu83 (Zzz)》之铭言:
: 虽然选举期间大家都有政治立场,但是仍然不妨碍大家正常的讨论法律问题。
: 单就起诉的部分来讨论的话,高目前面临的罪有2条:
: 1.贪污治罪条例的“利用职务诈财”
: 2.刑法的“使公务员登载不实”
: 从这两条来分析的话,高虹安要平安下庄的机会说实话真的不高,大致上分析如下:
: 一、贪污治罪条例,7年以上
: “利用职务上之机会,以诈术使人将本人之物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 有一点必须要先说明,感觉很多人以为高的问题在找助理拿钱,但其实问题不出在这里,真
: 正的问题是“高利用多报助理酬金来凹立法院补助”才对。所以助理们在案件里面也是被告
: ,并不是受害人喔。
: 利用职务这点没什么好说的,高就是利用立委职务嘛。
: 以诈术,在这个案件里面其实也没什么争议,虚报薪资,就是很正宗的“骗”。
: 真正让高虹安不利的地方在于,助理们大多都认罪了,在高虹安知情的情况下,助理和高虹
: 安就是同一条船上的人,只有全部在船上或是全部落水的结局,根本不存在单独脱身的可能
: 性。
: 而李没事的原因,应该是因为他的确有从事助理工作,拿到的助理费也没有放进公积金。(
: 实际情况是不是我也不能确定,但是从新闻稿里面有关虚报的部分是都没提到李,所以才会
: 这样猜测)
: 二、使公务员登载不实
: 这部分就蛮简单的,“虚报薪资”的话,一定就有个倒楣鬼负责登记,只要这个负责登记的
: 倒楣鬼没有实质审查的权限,那说谎的家伙就得出来对这个“不实资讯”负责。
: 换句话说,在这个案件里面,只要有虚报存在,那就没得救。
: 非常简略的分析完上面的问题之后,大家应该都能很理性的感觉到高这次真的有点麻烦,王
: 牌律师团出来真的也很有可能没救。
: 很多人只看新闻稿会有误解,甚至高虹安自己在记者会都在强调“助理同意”这点。
: 但其实真的不要这样讲比较好,“助理同意”本身就代表高虹安确实有拿到钱嘛,在助理们
: 都认罪的情况下还这样讲,那几乎就没有后续切割的空间了。
: 再来就是高虹安有提到说这些都是公积金,都是用作公用,有挪用的部分最后都有补回去。
: 这样辩解其实没有不行,但概念上比较接近“能不能投降输一半”,这样的讲法其实是在承
: 认凹立法院补助的前提下,主张自己没有私用。的确有前例因此而判的比较轻,但对高来说
: 政治上还是全输,差别就是刑期差了很多。
: 我看新闻稿总共有高+另外4个人,其中3个都有提到自白以及减刑,还有一个完全没有提到
: ,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没减,不过他非常有可能是高虹安最后的浮木,当然也有可能是检方
: 故意留下来的陷阱啦,只要高虹安忍不住想串证的话,就有理由可以羁押了~
: 在虽然说今天蓝、白、郭都出来力挺,但仔细分析一下案件事实应该就能知道真的有点不妙
: 。
: 不过政治和司法的逻辑本来就不同,政治上就是全党挺一人,其实也合情合理啦。
: 最可怜的还是高的律师团,正常人应该会劝高投降输一半,可惜高的情况输了就是满盘皆输
: 。
: 这种情况多拜拜可能比找律师还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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