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罗智强:关高虹安 谢长廷苏贞昌也一起关

楼主: ice80712 (我很有事)   2023-08-14 19: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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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高虹安关起来,OK啊!
请把苏贞昌和谢长廷一起关起来
北检起诉高虹案,一点都不让人意外,不起诉等于是直接打脸柯建铭,但起诉的理由禁不禁
得起检验,符不符合检察官“刑事审判守门人”的使命?在民进党执政下的北检,公信力和
菜瓜布,也没什么差别吧!
依照北检的起诉书,高虹安是“虚报或浮报助理每月受领酬金、加班值班费”,然后再拿来
做办公室的“零用金支出”,因此构成《贪污治罪条例》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务”。
因此,北检的故事要成立,第一个关卡就是“高虹安有虚报、浮报加班费吗?”民意代表助
理没有固定的上、下班区别,写一篇新闻稿可能三十分钟,但之前的搜集资料、内在思考如
何计算?
一般人看新闻是看新闻,民代助理看新闻是搜集舆情,跟朋友聊天是了解民意,走在路上是
体验建设……简言之,每一位民代助理都有资格“报满”加班费,北检要说高虹安“虚报、
浮报”,北检的认定,禁得起检验吗?
而既然高虹安的助理报了加班,那么加班费进到助理的私人帐户,就是该助理的合法所得,
该助理要如何运用,要丢到水里面还是捐给办公室,就非司法所能过问。
当然,北检还是可以有Plan B的说法,就是高虹安利用“审核加班费”的机会,要求助理退
回某部分的加班费供其私用,这就等同公务员收厂商回扣,也构成贪污。
那么问题就来了,高虹安将之拿来作为“零用金支出”,真的是“私用”吗?依照2007年检
方不起诉谢长廷、苏贞昌特别费的标准:
谢长廷在八王子、三井日本料理、大三元、法乐琪等餐厅用餐是公务;谢长廷授权林宜静刷
卡买西装、休闲服是拍摄形象广告所需的公务;谢长廷授权台北办事处主任陈雨鑫买红酒是
公务、陈雨鑫妻子在晶华酒店刷卡付餐饮费用是公务,谢长廷授权台北办公室主任陈建仲在
百货公司买衬衫、手机赠送友人是公务,在SOGO千福药局买药品送友人也是公务。还有,苏
贞昌委托女儿苏巧慧在诚品台大店购买“给我一只猫”、“底层的珍珠”、“当我们同在一
起”等书是公务;苏贞昌委托女儿苏巧宁在凯撒饭店刷卡九千余元宴客也是公务。
因此,拿“谢长廷/苏贞昌”特别费的标准来看高虹安案,起诉书所谓“双眼皮贴、洗头、
卸妆棉补充包(即制装费)、卫生棉、头痛药、台大医药费(即医疗费)、个人餐费(即宴
饮费)”算不算“公务”,大家可以公评。
但如果北检认为高虹安这些“不算公务”所以“是贪污”。
那我就要笑了,同样性质的支出,检方却认为苏贞昌和谢长廷的“算公务”,所以“不是贪
污”。
这不是双重标准,什么是双重标准?
司法中不中立,人人心中自有一把尺,但只要看看靠罗织马英九入罪(还屡屡失败),竟能
当上检察总长的邢泰钊。我直接说,现在的检察官经办的政治案件,你还相信他的公正公平
,不是太傻就是太天真!
说真的,你也得佩服已经沦为“民进党开的”的检察机关,今天起诉高虹安的时间点真的是
天衣无缝。郭哲敏和民进党高官千丝万缕的纠扯就快变成动摇党本的原子弹了,云豹小公主
不断的走钟自爆已拖累赖清德选情。
但这些绿色未爆弹,在高虹案被起诉后,就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云淡风轻了。
当司法成为政治打手时,高虹安的案件,是不是双标民进党“一高杀三士,全歼在野党”,
又一次高明的选举操作?
民进党之心,路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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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智强出手了!
高虹安留言:
谢谢智强哥力挺!
我期待法院能给予公正判决
台湾民主千万不能走向歪路
张显耀:
才将林智坚棒球场案移送监院
高虹安起诉时间未免太巧合!
民进党
再不搞点事 云豹要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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