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为什么柯粪没人讲高虹安合法在哪?

楼主: ketter (挖西林老背)   2023-08-14 16:05:56
有空就去看一下起诉书
二、量刑意见
(一)建请法院审酌被告高○安拥有傲人之学经历,曾担任鸿○公司中阶主管,每月领有
立法委员月薪19万余元及问政费用7万余元、银行存款达1,200万余元,永○基金会并支应
每月10万元予历○久公司协助被告高○安从事立委职务,财力丰厚,竟分毫不用上开问政
相关业务经费,反压榨惮于其权势之下属助理配合共同虚报、浮报酬金、加班费,向立法
院诈取该院编列之“人事费”,流用于委员办公室及个人私用等支出,足认被告高○安公
私不分,贪图小利,为支应其他开销操控助理薪资而诈得公费助理费用,且犯后态度不佳
,卸责予助理,请妥予量刑,并宣告褫夺公权,以示警惕。
(二)被告黄○玟、陈○宇、陈○恺于侦查中自白犯行,态度良好,无获得犯罪所得,均
请依贪污治罪条例第8条第2项前段、刑法第31条第1项但书规定减轻其刑。另被告黄○玟
系依照被告高○安指示做事,供出一切犯罪情况并提供事证,被告陈○宇及陈○恺身为劳
工,配合雇主之行为及决定,请再依刑法第59条酌减其刑,并请宣告1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给予缓刑宣告,以励自新。
被告供出一切犯罪情况并提供事证,换取假如日后被判刑,有减刑的机会
当然,法院判决之前,高都是无罪的
有人证,有物证,有事实,有没有法律高手来预测一审会怎么判
※ 引述《vava5566 (开心)》之铭言:
: 1. 聘任前应该有跟助理说,需要把一部分薪水捐出来到公积金。
: 2. 薪水领到后,捐出去是捐个人薪水,跟贪污无关
: 3. 助理捐不捐都是个人意愿,不捐,可能就会请他滚蛋,所以一般都会捐。
: 整件事情就是立委跟助理私人的劳资关系问题而已,何必无限上网到贪污呢?
: 毕竟法律清清楚楚就是可以给立委请助理阿,根据法律规定把经费拉到满,这很正常吧
: 哪一个案子不是尽量拉好拉满?
: 所以这是一件司法迫害无误阿,这么无聊的几万块助理费也起诉?
: 八千亿不用侦察不用起诉?这有失比例原则吧,民众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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