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贩卖一级毒品判死或无期刑 法官坦言“判

楼主: yokann (欧洲)   2023-08-12 09:58:15
1.新闻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364176?from=udn-catebreaknews_ch2
2.新闻来源︰
联合报/udn
3.完整新闻标题
贩卖一级毒品判死或无期刑 法官坦言“判不下去”
4.完整新闻内容︰
毒品泛滥,法务部、教育部、卫福部等无不卯足全力宣传反毒,宪法法庭昨对贩卖一级毒
品的毒贩“减刑”的判决一出炉,舆论大多负面批判,甚至质疑“即使贩毒小事,引诱吸
毒是大事”。毒品危害防制条例规定制造、运输、贩卖第一级毒品,应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但没有区分贩卖重量、频率,不少法官坦言“判不下去”。
声请释宪的谢淑芬被认定二○○八年与同居男友共同贩卖海洛因三次,被判刑十五年三月
定谳。谢女说,当年她才十九岁,只因男友是毒贩,她不小心接了三通电话,就被判重刑
,刑度甚至比男友还重,只能与家人、襁褓中的幼子隔离。谢女批评不去重罚真正的毒贩
,把责任、过错全都加诸她身上,真的没有违宪吗?
在宪法法庭在判决理由书中指出,同样是贩卖第一级毒品,但样态甚广,例如有跨国性、
组织犯罪集团从事大宗走私、贩卖,也有地区中盘、小盘,末端则是直接卖给吸毒者,同
属贩卖行为确有明显“级距”,所造成的危害自然也不一样。
声请人、台南高分院刑事第二庭表示,面对这种状况,实在无法以死刑或无期徒刑两种法
定刑来简单应对、评价,法院就个案犯罪情节、危害和不法程度找不到相对称的法定刑,
又不愿意违背罪刑相当原则和比例原则,在别无选择下只好勉强以刑法“情堪悯恕”条款
减刑。第二庭指出,与其争执个案是不是符合情堪悯恕要件,不如讨论法定刑过重、僵化
的问题。
大法官詹森林在不同意见书中表示,他相信许多基层法官在适用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第四条
第一项前段规定时,实在判不下去,声请法官也一语道破面临的窘境,释宪者怎可继续无
动于衷。詹森林拿杀人罪来对比,指杀人罪的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
刑,而在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造成危害的“劫持、控制使用中航空器罪”,法定刑为七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贩卖第一级毒品通常没直接造成他人死亡或重伤,却
只能判死刑或剥夺终身自由,不用说就是违宪。
5.附注、心得、想法︰
毒品实在有点难同情
不过比例原则真的也该考虑一下 倒也不是毒品太重
而是相比起来有些刑事太轻 应该要慢慢修法 朝向人民的共识公约数走
不过很多东南亚国家对毒品的刑罚更重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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