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黄暐瀚不演了,当赖清德发言人质问柯、侯

楼主: Sinreigensou (神灵幻想)   2023-08-08 18:10:50
※ 引述 《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 之铭言:
:  
: 稍早黄暐瀚发脸书 针对赖清德昨晚接受三立专访的论述提出看法
:  
: 台湾与中国大陆一边一国,这里是中华民国,对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 台湾从来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  
: 黄暐瀚再接着补充说 赖清德清楚论述 台湾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  
: 这不只是两国论、也是两中论 一个中华民国、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
:  
: 对他个人来说,也是完全支持赖清德的说法。
:  
: 同时 他也要请教柯文哲以及侯友宜是否同意赖清德的说法 ?
: 若不同意 是否有其他论述 ? 选民都会一一检视
:  
: 这个黄暐瀚终于不演了,直接当起赖清德的竞办发言人
: 开始对另外二位总统参选人提出质疑、是否同意赖清德论述 ?
: 若不同意 是否有其他论述 ?
:  
只要问黄暐瀚一题他就倒了
所以赖清德公然违宪你要不要支持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
第 一 章 总则
第 1 条
国家统一前,为确保台湾地区安全与民众福祉,规范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之往来,并处
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特制定本条例。本条例未规定者,适用其他有关法令之规定。
第 2 条
本条例用词,定义如下:
一、台湾地区:指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及政府统治权所及之其他地区。
二、大陆地区:指台湾地区以外之中华民国领土。
三、台湾地区人民:指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之人民。
四、大陆地区人民:指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之人民。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施行细则
第 1 条
本细则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以下简称本条例)第九十五条之四规定订定之

第 2 条
本条例第一条、第四条、第六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七十九条之一
及第九十五条之三所称人民,指自然人、法人、团体及其他机构。
本条例第七十八条所称人民,指自然人及法人。
第 3 条
本条例第二条第二款之施行区域,指中共控制之地区。
这边不说什么事实状况、大众认知
抱歉宪法就是国家根本大法
民进党连国家统一前都不删
只会耍嘴皮子喊两国
也只有中华民国可以违宪却没有任何处罚的
暐瀚敢不敢回答这题
还是就只会回跟现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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