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很能确定文中提到的摸手是什么样的情况? 是为了给人heads up的短暂碰触、还是抚
摸、还是牵起来? 当然行为的差异无法影响当事人主观觉得不舒服的事实。
比较有意思的是,虽此事件造成了当事人的不快,但在与赖立委反映未果后,当事人就
在这件事情上定调了邱委员是性骚加害人,并且暗示应该以零容忍方式处置邱臣远。诚然
性骚扰事件是需要以零容忍态度面对,但这样的事件是否应该被视作性骚呢?
建议可以再厘清: 当事人与赖委员反映后,赖委员的回应;当事人表示赖委员没有处理
,那委员是直接装没听到,还是其实有一个结果,但当事人不满意?
另外好奇的一点是,台湾有因为在公开场合“上下打量”被认定是性骚的案例吗?不太晓
得如果在公开场合看到有女性穿的很亮眼、多喵了两下,又在递送东西时碰触到对方,后
续自己在工作上的努力(如邱委员关注军中性平议题),就会被视为是“颇为讽刺”?
至于党工A,认为没有人会没事编这些东西出来,在民众党建党没几年的时候爆出来其实
对组织是健康的(何况根据当事人文章,可能发生的时间点是在2020建党不满2年的
时候)。毕竟会性骚、讲出不得体言语的人到处都是,组织能做到的是在内部持续建立机
制去调查真相、保护受害人权利,因此在新组织成立下,机制不完善导致的问题应该更能
促进民众党去加强防范性骚。
※ 引述《selisja (未来捕手)》之铭言:
: ※ 来源为FB/推特,则文章标题须为来源名称。(ex:人名、粉丝团名…etc ) ※
: 1.转录网址︰
: ※ 请附上有效原文连结或短网址 ※
: https://reurl.cc/p65D0e
: 2.转录来源︰
: ※ 推特/FB 须为 FB人物名称、FB粉丝团名称 ※
: ※ 转录社论请附上完整标题 ※
: FT WU 脸书
: 赖香伶办公室的前助理
: 3.转录内容︰
: ※ 请完整转载原文 请勿修改内文与删减 ※
: 这两天看到民众党立委们对于不同性骚扰事件表态挞伐,然而当过去党内发生数起性骚扰事
: 件时,实际处理状况完全和现在在媒体前的态度是两回事,让人不禁怀疑是否只是说说作秀
: 。
: 一、
: 赖香伶对于民众党内钟棠芝遭性骚的事件在其个人粉专和媒体报导中均表示,“职场发生争
: 议,雇主绝对有不可推托的责任”。
: 然而,当我在赖香伶办公室任职时,同事A时常性骚扰他人,例如:订制竞选背心时,某位
: 女同事说她要s号尺寸,同事A说,“你胸部这么大,要XL吧”;同事A在办公室内,目光朝
: 女同事上下打量后,用三围数字称女同事们,叫女同事们“欸34、25、36”或“32、28、34
: ”;同事A称“办公室是他的后宫,女同事们是他的小老婆”,等诸多让人不舒服的言行,
: 在此就不逐一细数。
: 对于同事A多次在办公室性骚扰的行为,赖香伶都曾在现场亲眼看到、听到,身为雇主的她
: 却未没有任何一次处理过同事A的行为,甚至连严正制止都没有。
: 老实说,作为一位劳工、作为她的受雇者,我是感到失望的,赖香伶的视而不见,是否认为
: 雇主对于职场性骚扰没有责任,是否认为劳工遭遇性骚扰应该默默容忍吞声呢?
: 二、
: 我在赖香伶办公室任职时,曾协助举办某场民众党至法务部调查局考察之活动,负责邀集民
: 众党各委员办公室参与、规划考察行程、安排交通餐食等行政事务。
: 2020年9月14日,考察当日我穿着合身的裙装,如我平时上班的服装。没想到招来立委邱臣
: 远不断朝我身体上下打量。
: 当大家来到调查局的阶梯简报室,在等待调查局进行简报,我蹲下来逐一询问坐在会议室第
: 一排的立委们午餐的规划。
: 当我问到邱臣远,“委员,请问您等下有其他行程需要先离开吗?需要帮忙你准备便当吗?
: ”
: 当时,我蹲在他面前,我的左手摆在自己大腿上,他回“不用便当”,同时将手放在我的大
: 腿的左手上。
: 我立刻站起身,和邱臣远说我要去处理其他工作,而他的视线一直停留在我穿裙子露出的腿
: 上。
: 近日,邱臣远和民进党立委偕同邱志伟、陈培瑜举办“性平军纪,与时俱进”记者会。
: 会中,邱臣远说“到底军中性骚扰发生数的真相是什么?”,他呼吁国防部应积极检讨防治
: 性侵害与性骚扰等违法情事。
: 这句话,从邱臣远口中说出实在颇为讽刺。
: 同一场记者会中,邱志伟表示,“国防部在处理任何形式的性暴力事件,应秉持零容忍原则
: ”。我想问,作为台湾最高立法机关的国会,是否也会用一致的标准来审视呢?
: 4.附注、心得、想法︰
: ※ 40字心得、备注 ※
: 民众党立委的前助理被其他立委骚扰
: 阿北应该会知道吧?
: 一定管不到
: 还是又要装傻了
: 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 趁这一波消灭一堆恶男啊
: 按照此文章来说
: 但劳母的态度真的出乎意料
: 没有替下属讨公道还漠视!
: https://i.imgur.com/Zr30xre.png
: https://i.imgur.com/uYPuzSo.jpg
: ※ “Live”、“新闻”、“转录”、“旧闻”及 转录他方内容之文章
: 每日发文数总上限为3篇,自删与板主删除,同样计入额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