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民进党全员反对“性侵害犯罪者不得参选”

楼主: remora (remora)   2023-06-07 17:01:05
1.新闻网址︰
https://reurl.cc/XEjm87
2.新闻来源︰
东森
3.完整新闻标题
民进党全员反对“性侵害犯罪者不得参选”提案!  陈玉珍气炸全说了
4.完整新闻内容︰
民进党连日爆发数起受害者自诉曾遭性骚事件,外界纷纷吁绿营检讨相关机制。对此,国
民党立委陈玉珍今(7)日受访时表示,针对《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正,国民党曾提
出加严版本,包括“性侵害犯罪者不得参选”,却遭民进党立委一致反对,她呼吁民众不
要只看民进党的“文青”文宣,而要审视实际作为。
陈玉珍接受媒体人王浅秋主持的节目《千秋万事》专访时表示,如今检验民进党的标准只
有一个关键,就是当案件发生且受害者求助时,主管和党中央如何处理。她指出,在民进
党内部,性骚扰案件频频发生,许多人一直在这个群体中受到压抑。然而,当这些受害者
向上级报告时,上级却为了维护党的形象而压下,“这已经演变成一种结构性的犯罪”。
陈玉珍批评,许多年轻人最初加入民进党,都是抱持着理想和热忱,他们支持民进党所标
榜的进步价值观,因此遭遇到这种事情时,必然感到极挫折。这种情况对他们的人生产生
了重大影响,尤其是他们所信仰的价值观造成了身心创伤。
“民进党真的很会说!”陈玉珍进一步表示,民进党主席赖清德曾表达不以大局为重的立
场,但民进党往往只善于言辞,却缺乏实际行动。她举例指出,前一阵子《公职人员选举
罢免法》修正案中,国民党提出“性侵害犯罪者不得参选”,却被民进党全员反对。陈玉
珍直言,“当他们(民进党)说得很漂亮的时候,还要看他们的投票行为到底是什么。”
根据今国民党团党团大会通过的决议资料,在“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26条”修正动议中
,国民党团新增曾犯刑法第339条之4及性侵害防治犯罪法第2条、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
条例之罪,经有罪判决确定者,不得登记为候选人。
国民党团总召曾铭宗当时曾表示,政院版本基本上国民党团都支持,感谢民进党赞同国民
党团想法,增列曾犯诈欺罪也不得登记参选,但遗憾的是,另一条犯性侵罪也不得参选的
条文,被民进党以人数优势否决不敢跟进。
5.附注、心得、想法︰
性侵害犯罪者不得参选如果通过,我党就没人能参选了!当然要全党反对通过性侵害犯罪
者不得参选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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