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投书:禁止人权恶棍入境,台湾政府需建

楼主: vikk33 (陈V)   2023-05-30 11: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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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书:禁止人权恶棍入境,台湾政府需建立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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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3年4月,立法院完成《入出国及移民法修正草案》之委员会审查,后续将经党团协
商后再进行二三读程序。修正草案新增第十八条十六项:“外国人、大陆地区居民、港澳
居民,有严重侵害国际公认人权之行为者,不得入境。”此项修订,乃台湾与国际人权接
轨的一大进步。
一、《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后,各国正更积极维护人权
近年威权主义急速扩张,俄罗斯侵略乌克兰,犯下严重的战争罪行,俄罗斯总统普丁等人
更被国际刑事法院通缉;中国政府也以暴力手段,打压香港、图博、东土耳其斯坦以及中
国境内的维权及民主运动,兴建“再教育营”对维吾尔族等进行种族清洗,并以国安为由
无理关押台湾公民如李明哲、杨智渊或无理关押异见人士如邹幸彤、富察等。然而,威权
国家的“人权恶棍”及相关协力者,在台湾并没有获得制度性的惩罚或制裁。
为了制裁侵害人权行为者,美国早于2016年便通过了《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
Global Magnitsky Act)。对于曾经实施法外处决、酷刑、涉嫌重大贪腐行为等重大违反
人权行为的外国政府官员或其协助者,将被禁止入境美国。此项法案开启了更积极地保护
人权的先河,随后各国纷纷参考订立相关法例。其中亦有国家选择不直接制定《人权问责
法》,而是修订入境及金融相关法例,以达到相似效果,例如爱沙尼亚于2016年修订《离
境义务与禁止入境法案修正草案》(Obligation to Leave and Prohibition on Entry
Act Amendment),以禁止“人权恶棍”入境;英国于2017年通过了《刑事财政法修正草
案》(The Criminal Finances Bill Amendment)以冻结“人权恶棍”及相关协力者、协
力公司在英资产。
在2021年,台湾立法院一度有讨论订立《台版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然而由于当时公
共讨论不足,社会整体未了解当中利弊,两党亦未能达成共识,法案被退回程序委员会,
被搁置至今。
二、2023年,重新反思制裁“人权恶棍”与台湾的关系
虽然在2021年遗憾地未能将《台版人权问责法》通过,但从英国、爱沙尼亚的例子看到,
台湾仍然可以透过修订入境及财政相关法规以达到相似效果。本次的《入出国及移民法修
正草案》新增的第十八条十六项条文,正正能显示出维护国际人权规范的决心,使台湾不
至于成为“人权制裁网”中的漏洞。
其实,台湾正是威权主义扩张的下一个目标。立法院此次修订《入出国及移民法》,将建
立稳固的法源依据,以禁止“人权恶棍”或其协力者入境;将来,应进一步修订《资恐防
制法》,以冻结“人权恶棍”及相关协力者的资产。此外,徒法不足以自行,参考美国立
法例,在国会通过《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后,行政部门亦配套公布“人权恶棍”
及其相关协力者制裁清单,让入出境官员得以具体遵循。
三、与公民团体协作,定位“人权恶棍”,公布禁止入境名单
全球各地实行《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的国家,均有与当地或国际非政府组织合作,咨
询人权团体与非政府组织提供草拟名单,再予以禁止入境或财产冻结。例如在美港人团体
提交文件与美国政府参考拟定《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制裁名单,台湾政府应参考类似案
例,积极与本地的公民团体协作推出“制裁名单”。
结语:通过修法、公布名单、禁止入境、冻结财产
在全球纷纷积极行为之时,台湾不应该成为人权制裁网的破口,任由来自世界各地的人权
恶棍随意出入境及渗透台湾。我们呼吁立法院尽快完成《入出国及移民法》之三读立法,
并限期行政机关拟具“人权恶棍”及其相关协力者制裁清单,并定期征询外界意见,持续
检讨修正。
4.附注、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备注 ※
不只是国外
国内一堆党国遗孽戒严余毒
哪个不是人权恶棍祸害至今依然不改
应该逐一清查充公财产注销户籍流放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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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删与板主删除,同样计入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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