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林智群律师fb-给昌粉上法律课

楼主: DDDDRR (QQ)   2023-05-27 12:02:07
1.转录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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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s.gd/64GlDV
2.转录来源︰
林智群律师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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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转录内容︰
※ 请完整转载原文 请勿修改内文与删减 ※
给昌粉上一门法律课。
黄国昌没教好,我来教。
刑法妨害名誉罪,不是说谎罪,重点是妨害名誉。
如果说的与事实不符就成立犯罪,那一堆人都犯罪啦!
比如:有人说太阳从西边出来,
这个很明显跟事实不符,很明显在说谎,但不构成妨害名誉罪,
因为没人名誉受到损害。
黄国昌有没有出席那次饭局,是事实问题,
他说没有,有人说有,
洪三雄出了一个这么模糊的声明书,人家也可以做不同解读。
问题是,就算是黄国昌实际没去,人家讲错了,
请问一下,黄国昌名誉有因此受损吗?
你跟贪污犯徐永明这么熟整天混在一起,一堆合照,
都没人说你成立共犯了,
说你出席了那个饭局,你的名誉受损在哪里?
洪三雄双清文教基金会的饭局有那么不堪吗?
主人邀来的客人,客人可以过滤或选择吗?
谁规定出席客人一定有彼此认识的?
会让黄国昌自以为名誉受损的,
是他自己影射别人的神逻辑(合照、吃饭,就是有鬼!)啦!
#释字509号麻烦看一下欸
4.附注、心得、想法︰
林智群律师来教昨天今天高潮的人法律了!!
妨碍名誉不是说谎
各位记得蛤
下次大家注意一点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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