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当初这件事?
民进党立委蔡易余领衔拟具的“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前言修正草案”请审议案,由于提案
的蔡易余来函撤回,院会无异议做成决定“同意撤回”。
蔡易余说,520总统就职在即,为避免在野党配合中国见缝插针,及中国借此大作文章,威
胁台湾的和平,做为执政党的一份子,为“台湾前途发展”现实状况下,不得不妥协,决定
撤回2项修正草案。
连律师都出来打脸根本没法律效力
行政院函令“大陆地区人民亦为中华民国人民”等相关函释停止适用。律师洪永志说,函释
不具法律效力,症结点应在认定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是否修法。
民进党只敢动函释不敢动法律
是不是很孬
对了顺便说也因为没有法律效力
以后法官想要按照旧判例判决
也是完全没问题的
就塔绿班会不爽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