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高雄地院判决称中国人也是国人 政院发函

楼主: pchunters (POWER)   2023-05-25 22:21:37
高雄地院判决称中国人也是国人 政院发函驳:不具此身分
“大陆地区也是中华民国人民?”民进党立委郑运鹏今天(25日)指出,收到行政院的回函
,依国籍法的定义,中国大陆人民不具中华民国国籍、非属中华民国国民,自不享有或负
担中华民国国民之权利义务,凡旧函释与此牴触者,应自即日起停止适用或不再援用。
中国籍钱姓男子近5年前来台骑自行车环岛,经过高雄市路竹区,遭漏电的路灯电击死亡
,家属跨海要求上千万元国家赔偿;养工处在一审时认为,该男士中国人民,不适用国赔
法,不过,高雄地方法院认定,法官也认为大陆地区人民也是中华民国人民,判养工处败
诉,须赔家属463万元,高雄市养工处上诉,二审仍认为有疏失,维持原判决。
对此,郑运鹏下午在脸书发文表示,他日前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质询,指法官引用
法务部1993年8月5日(82)法律决字第16337号函释内容“大陆地区人民亦为中华民国人
民”做为判决依据,媒体被拿来当成认知作战的素材,要求法务部废除该函释,并希望各
级法院法官不要再引用。
郑运鹏说,行政院早已在清理相关不适当的旧函释,日前陆委会也开始会同相关机关完成
检讨之不适当的函释清单。
郑运鹏提及,今天收到行政院昨天以院台法长字第1121023848号通令各部会,依国籍法之
定义,中国大陆人民不具中华民国国籍、非属中华民国国民,自不享有或负担中华民国国
民之权利义务,凡旧函释与此牴触者,应自即日起停止适用或不再援用,“以后法官再有
类似的引用及判决,就是法官个人意识形态问题,就是错误的判决要接受国人的批判,接
下来就是司法院自己要去教育训练统一解释了!”
https://images.newtalk.tw/resize_action2/800/album/news/860/63fed5ecbb99c.jpg
政院人士证明,政院也是看到日前高雄地方法院该判决,宣称“大陆地区人民亦为中华民
国人民,应有国家赔偿法之适用”。认为过去这个函示不合时宜,因此由秘书长发函通令
各部会检讨、办理。
新头壳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3-05-25/872892
阿不去修两岸关系条例,只废除那个函释有个屁用
难道"行政函释" > "法律"?
然后还怕以后有法官,傻傻的又依照两岸关系条例作文字解释
直接先给法官红帽子戴,笑死
要不要把司法院,改成"行政院司法部"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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