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转录] 黄国昌:oppo还是在说谎,同乡都劝过你

楼主: bulden (bulden)   2023-05-23 14:10:45
※ 引述《xanthippe (只有惭愧)》之铭言:
: 这个很难纳管,因为P2P纳管就是P2P瘫痪
: 想想看,如果缺钱的人能向银行借到钱,还需要上P2P筹钱吗?
: 你P2P一旦被纳管,要求严格审核缺钱者的还款能力
: 那跟银行审核借款者的标准是否一样?
: 如果一样,那就一定不会过,然后P2P上面就没有人符合借钱资格
: 再来,如果经过金管会审查通过,表示投资人的风险下降
: 这样投资人拿到的利率还会高吗?
: 如果还是高利率,那大家都会跑来投资这个有政府保障的高利率投资
: 如果投资利率下降,那募款也会变得困难
: 最终还是让P2P的借款变困难
: 简单说,那些要金管会介入的,其实就是要消灭P2P的
看看2017年金管会的新闻稿好了。
https://reurl.cc/aV06MZ
一、 经银行与P2P业者讨论之合作项目,共计6项,包括:银行提供资金保管服务、银行
提供金流服务、银行提供征审与信用评分服务、银行透过Peer-to-Bank(简称P2B)模式提
供贷款、广告合作及银行提供债权文件保管。
二、 本自律规范6项合作模式内容摘述如下:
(一) 银行提供资金保管服务:银行接受P2P业者委托提供资金保管服务时,应于合作契约
约定,P2P业者应开立专用存款帐户,并以信托或十足履约保证方式承作。
(二) 银行提供金流服务:银行接受P2P业者委托提供金流服务时,应依其与P2P业者、出
借人及借款人约定之款项移转方式,依出借人及借款人同意之款项移转指示办理款项移转
作业。
(三) 银行提供征审与信用评分服务:银行接受P2P业者委托提供征审与信用评分服务时,
应于合作契约约定,P2P业者应事先取得P2P客户之书面同意并履行告知义务后,依P2P业
者提供之借款人资料提供服务,银行不得提供是否核贷之具体建议。另P2P业者拟查询借
款人于联征中心之信用资料,P2P业者得请借款人自行向联征中心查询其信用资料后提供
P2P业者。
(四) 银行透过P2B模式提供贷款:银行拟委托P2P业者将银行贷款之相关申请书提供予P2P
客户、对其说明贷款条件相关权利义务及代收转贷款申请案件等作业,使银行得提供贷款
予P2P客户时,依作业委外相关规定向主管机关申请核准。俟未来双方合作模式日趋成熟
广泛,本会将参酌合作模式研订办理方式后,则可依主管机关认可之方式办理。
(五) 广告合作:银行与P2P业者进行广告合作时,应遵循个人资料保护法及其他法令之规
定。
(六) 银行提供债权文件保管服务:银行接受P2P业者委托保管其P2P客户相关文件前,应
要求P2P业者事先取得客户同意。
金管会表示,透过“鼓励银行与网络借贷平台业者合作”模式,由银行与P2P业者分工、
互补,合作推展P2P相关业务,将可共同发展创新且具效率之商业模式,促进平台经营之
健全性,并保护消费者之权益。
金管会的原则,就是要由银行和业者綑绑在一起啦?
用以降低民间借贷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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