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犯洗钱罪拟终身不得参选 政院:民众标准

楼主: heinse (heinse)   2023-05-02 21:34:11
1.新闻网址︰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305020374.aspx
2.新闻来源︰
CNA中央通讯社
3.完整新闻标题
犯洗钱罪拟终身不得参选 政院:民众标准日益提高
4.完整新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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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洗钱罪拟终身不得参选 政院:民众标准日益提高
2023/5/2 21:00
(中央社记者赖于榛台北2日电)
行政院去年底提出修法草案,犯国安法、洗钱防制法等判刑确定者不得参选。前总统陈水
扁今天质疑修法已误解洗钱防制法的立法宗旨,行政院晚间则表示,民众对参选人资格已
经日益提高。
行政院去年底提出公职人员选罢法等修正草案,明定曾犯国家安全法、国家机密保护法、
国家情报工作法、反渗透法、组织犯罪防制条例、毒品危害防制条例、枪砲弹药刀械管制
条例或洗钱防制法相关犯罪经有罪判决确定者,以及重罪重刑等犯罪者,不得登记为候选
人;草案正在立法院审议中。
前总统陈水扁儿子、高雄市议员陈致中近日因洗钱罪定谳将入狱,陈水扁今天特地北上陈
情,并质疑此项修法,已误解洗钱防制法的立法宗旨。行政院代理发言人罗秉成晚间透过
媒体群组表示,台湾在民主化后历经一次又一次民主选举的洗练,民主制度运作也越趋成
熟稳健,而对于参选人的资格,民众也有越来越高的期待与要求。
罗秉成说,鉴于民选公职人员担负执行监督、制衡行政部门的重责大任,其需具备更高的
尊严、信赖及名誉等资格与条件,因此有必要完善公职候选人消极资格相关规定的修正。
他也表示,台湾早已有将特定犯罪纪录作为职业限制或消极资格之一的立法先例,上述草
案也在去年12月15日连同“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以及“组织犯罪防制条例”部分条文
修正草案送请立法院审议,政院尊重相关意见的表达。
(编辑:林兴盟)1120502
5.附注、心得、想法︰
关于阿扁今天不辞辛劳北上陈情
现在行政院出来回复囉
对于候选人参选的限制什么的
这个是来自国民越来越高的需求
但行政院尊重各方意见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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