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停车场枪杀2人凶手确定逃死 法院判无期徒刑关键曝光
假释犯陈福祥8年前在台北市西门町峨眉停车场10分钟内持枪杀死2人,历审判死皆被撤销
发回,死者母亲曾怒骂“台湾废死吗”,更三审第五度判死刑,最高法院认为陈福祥曾挥
手示意被害人离开,对方仍回头查看发现尸体,他才萌生杀意开枪杀人,属于临时起意犯
罪,不是情节最重大之罪,今撤销原判决,自为判决无期徒刑定谳。
最高法院指出,更三审判处陈福祥杀害蔡宗育为无期徒刑,此部分没有违误,予以维持;
另陈福祥杀害蔡铠阳部分,更三审采证论事适用法条没有违误,但量刑部分有误。
更三审依据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第6号一般性意见解释,认
为陈福祥枪杀蔡铠阳部分是“情节最重大之罪”,但第6号一般性意见已于2018年被第36
号一般性意见取代,明指情节最重大之罪必须做严格解释。
最高法院认为,陈福祥杀害蔡宗育后欲离开现场,并朝停车场电梯口走去,恰巧蔡铠阳返
回停车场,发现蔡宗育的尸体,他担心事迹败露才萌生杀害蔡铠阳的犯意,并不是一开始
就预谋枪杀蔡铠阳,难以认定陈福祥原先就决意杀死2人谋取财物。
另外,检方起诉陈福祥佯装完成毒品交易而取财,犯诈欺取财罪部分早于一审判刑确定,
基于重复评价禁止原则,不得再作为量刑事由。
最高法院指出,陈福祥轻视他人生命,手段凶残,且让被害人家属承受极大苦痛,但斟酌
陈福祥先行支开蔡铠阳去买饮料,枪杀蔡宗育后也欲离开现场,见蔡铠阳买饮料回来,挥
手示意蔡铠阳离开,是蔡铠阳突然回头发现蔡宗育尸体,陈福祥才开枪射杀蔡铠阳,属于
临时起意犯罪,并非计画性犯罪。
最高法院认为,陈福祥是远距离开枪杀害蔡铠阳,并非近距离行刑式虐杀,不属于情节最
重大之罪,因此自为改判无期徒刑。
2015年1月13日西门町峨眉立体停车场发生枪击案,贩毒集团成员蔡宗育、蔡铠阳遗体叠
在一起、陈尸轿车内,警方调阅监视器后锁定天道盟不倒会分子陈福祥(41岁)追缉,陈
11天后落网。
法院认为陈再社会化可能性低,一审、二审、更一审、更二审、更三审五度判陈福祥死刑
;死者蔡铠阳的母亲开庭时曾骂“不要以为今天的法律是废死”、“台湾废死吗”。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136962
真是傻
你以为台湾法官就不是官吗?
人家也是在官场的自然嗅得出来政府想要往什么方向走啊
记住!台湾的最高法院是废死的橡皮图章
不论你有多扯的案件
他都会帮犯人想好理由
毕竟官大学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