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台北市议会议事规则第五第六条求解

楼主: benothing (禹枫)   2023-04-25 15:16:59
※ 引述《pdaboz (哈哈..随便啦)》之铭言:
: 第五条 (签到)
: 出席议员及列席人员应分别在签到簿签名。
: 本鲁想要问 出席议员 有函示定义吗 到底怎样才能算出席议员啊,有熟悉的大神可以
说?
: 第六条
: 议员因事不能出席会议,应通知议事组列入会议纪录
: 不能出席会议,是指没签到还是没有在会议或办公室看转播啊
: 这边不出席会议到底是指什么情况啊
: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