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侯友宜被告怎么“办”?法界:“搓圆仔汤”不易侦查

楼主: ezJapan (Japan)   2023-04-17 19:09:13
1.新闻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123307/7103894
2.新闻来源︰
udn
3.完整新闻标题
侯友宜被告怎么“办”?法界:“搓圆仔汤”不易侦查
4.完整新闻内容︰
联合报/ 记者王圣藜/台北即时报导
https://i.imgur.com/Wo8brQH.jpg
民进党新北市党部主委何博文(右)上午到新北地检署告发新北市长侯友宜违反选罢法,下
午转战台北地检署再按铃提告另案。本报资料照片
民进党新北市党部主委何博文今天前往新北地检署按铃告发新北市长侯友宜“搓圆仔汤”
违反选罢法;“搓圆仔汤”是贿选行为的一种,违法要件是提出不正利益使特定候选人选
与不选,法界说,此类犯罪行为隐密性高,侦处不易。
所谓“搓圆仔汤”条款规范在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中,指的是“候选人或有资格参选人之
间的贿选行为”,分为对候选人行贿罪、候选人受贿罪2种。
法律规定,对候选人行贿罪是指“对于候选人或具有候选人资格者,行求、期约或交付贿
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许以放弃竞选或为一定竞选活动”,违法者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科2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罚金。
此外,候选人受贿罪指的是“候选人或具有候选人资格者,要求期约或收受贿赂或其他不
正利益,而许以放弃竞选或为一定之竞选活动者,亦同”,罚则一样。
法界人士说,“搓圆仔汤”是当事人双方讲好选与不选,给予一定的贿赂、好处,且行、
收贿双方都要有相同的犯意联络才算犯罪。
事实上,“搓圆仔汤”行为以劝退态样为多,好处则要与退选行为有对价关系,方能成罪
;司法实务上,常发生在农渔会、村里长、乡镇市民代表初阶选举,至于直辖市议员、国
会议员、总统与副总统选举,比较少有案例。
资深执法人员表示,要求特定人参选或退选,会利用“中间人”去传递讯息或交付好处,
不过,由于行、收贿双方为“一对一”关系,行为且隐密,除非是“中间人”爆料,否则
司法警察机关不易察觉犯罪情资。
资深检察官说,侦查“搓圆仔汤”案的困难,在于如果要劝退特定人选举,所给付的贿赂
时而数十万、上百万,民众告发虽有检举奖金制,但奖金数额远比不上贿赂金价款,常见
出包的状况是代价已付,但“中间人”剥削钱未到位,致引发纠纷,再经由当事人爆料,
司法才得以适时介入。
5.附注、心得、想法︰
基本上要打这个除非罗友志有录音带 不然根本就没实质的证据
而且以侯友宜的个性 很难想像他会开口500万去乔
连颜宽恒的手都不愿意去握了..
虽然个人非常不喜欢侯 这爆料有点难让人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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