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台湾政客会贪污是不是本职薪水太低?

楼主: Sosonian (wala)   2023-04-08 13:29:38
※ 引述《SONYPS5 (量产我吧)》之铭言:
: 我记得新加坡官员薪水算全世界来说算高的,很像相较之下没有贪污问题?(当然要贪真的
: 什么怪招都有啦)
: 当然防止贪污还有分民选政客和政务官的问题,民选的选举就是要砸钱,那当初砸钱支持的
: 财团当然想得到好处。基本上这种设计机制要说完全没有对价关系是完全不可能的。然后台
: 湾的监察委员机制也只是可笑而已,根本就是执政党走狗,废到笑!
: 想请问大家同意台湾官员再拉高薪资水准吗?民选的依政见达成率来调薪(乱搞4年摆烂就
: 扣薪,每年考核),然后政策官的部份就依政策执行率来调整薪资。
台湾的官员贪污情形讲真的还好而已。
而且这边的 "贪污",你也要界定清楚。
比如说某位民代,他本身就接受某财团的政治献金,所以他选上后
推动会增进某财团利益的政策,这种情形你会归类为贪污吗? 他的选民或代言的利益
就是某财团阿? 他身为民代,不替自己的选民发声?
还是你觉得要选民代就要排除掉这种站在财团利益说话的?
如果你以这种观点出发去修改选举资格? 那你可能要先修宪,因为这种观点已经先违宪
一个社会或政治群体内,就是有由个体组成的各种阶层,各种小群体,这些小群体
的利益就是各种各样。
有些小群体可能只有少数个体,但因为很有资源,所以他们的利益观点比较容易
进入到这个社会群体当中被讨论被执行。
但你要说这样是不正义的吗? 是
所以在目前的民主参与实践上,我们有公办辩论会,让没资源的群体,可以有不花成本的
方式去传达自己的利益观点,此外,我们的选罢法有规定最高竞选金额上限,去限制有资
源的群体去使用资源放大自己利益的观点。
但目前的限制器有没有很有效? 见仁见智,我个人觉得效果有限,最高竞选金额定在
那边,各位你们想想,有多少比例的政客竞选时真的在那之下? 柯文哲自己选的时候有,
其他人真的有遵守吗呢? 有多少?
但这上面就法律或政策还有其他的可以做的吗? 我个人觉得有限,例如最高竞选金额
上限,你真的要连人头什么的都查清楚,很容易给政府扩权。
健康的民主参与实践,我个人的观点,目前人类社会当前的发展,从政策或法律上能
做的有一定极限。
重点是这个群体内,参与的个体要有能力去知道自己的利益是什么,这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某人会被美国FBI将军骗要跟他结婚要先汇100万给他,然后这样的人是社会多数,
那制定再多制度跟政策,最后都是拉美式的民主实践。
要知道民主参与的这种体制,本来前提就是相信群体内每个个体的判断。
如果不相信这个前提,觉得不是每个个体都是明智的,有些人比其他人明智,
那这是独裁、寡头,或菁英制体制的思想核心。
当然我们的制度还是可以继续完善跟修改拉,如果一定要从这上面想法子的话,
那我个人的想法是干脆 "连民代都不用"。
民主参与是要让个体的利益观点能在这个群体的决策形成中,能被讨论,被形成的决策
纳进来,如果是理想的状态,最能代表最多个体的利益观点,在形成的决策中被映照的
比例也是最大。
所以重点在参与的个体怎么将自己的利益观点传递给群体,并且有讨论的机制。
所以代议士制度只是我们现在人类社会为了达成上面这个目的的实践方式。
所以他只是个实践方式,不是民主参与的目的本身。
民主制度不是 "选贤与能",这个很多人都误解。
你的个人利益观点,要透过一个根本就不认识你,去帮你代言、传达?
这位你的代言人跟你连一句话都没谈过,你确定他知道你要的是什么?
就算就算这位代言人是神通降世不跟你说任何话就知道你要什么,但你能确定他会完全
反映你的意见到群体中?
各位仔细想一下就会觉得非常荒谬。
我相信每个人生活中都会接触各种 agent,帮你代理许多事,像保险业务员,像律师等等
但我相信绝对不会有人在付5万块的律师费之前,或花10万买保单之前,一句话,
都没跟律师或保险业务员谈过。
律师跟保险业务员代理你的不过是你生活中的一个小部分而已,你都不敢随便找个
话都没说过一句话的陌生人。
代议士替你代理的,你授权给他的权力,是涵盖你生活中的大部分喔? 如果要换算成金钱
的话,每次选举你授权过代议士的利益价值,绝对超过10万的保单,价值百万都有可能。
然后你居然授权给一个陌生人?
所以每次投票时,我其实都觉得蛮荒谬的,陈X显、沈X慧到底是谁? 我根本都不认识阿?
然后我的意见居然只能透过这些人帮我表达?
如果有一天,人类的通讯技术发展到,你的利益观点,能直接传达到群体的讨论之中呢?
还需不需要找陌生人替你代理?
如果你的利益观点可以以低成本的代价就进入群体讨论呢?
我个人觉得这才是痛点,也是我个人最近几年在关注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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