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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违停之父”骂名 陈欧珀还原提案经过:我有相当使命感面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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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杜冠霖/台北报导
网红“Cheap”2日在脸书批评,民进党立委陈欧珀是中华民国违停之父,陈先前提案限缩检
举“开启台湾大违停时代。”陈欧珀3日受访时喊冤,他表示照片中违停样态相当严重,只
要报案一定会受到处份,自己当初未提案限缩检举,只是检举后交由警察裁量,当时民众检
举太多样态造成社会对立,“我敢面对这样的问题,是有相当使命感。”
陈欧珀过去曾提出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七条之一修正草案,主张交通违规初犯先劝导、再犯
才举发,此提案最终被交通部否决。
最后经交通委员会全体决议,通过交通部与警政署共同提出的草案,该草案经警政署征询各
级警政机关意见,以警力有限不堪负荷为由,加上质疑民众检举器材多为手机,怀疑设备有
误差,认为应限缩民众可检举项目以提升警察执法效能。
陈欧珀表示,有关交通处罚条例当时修法,他当时有一个提案,委员会其他委员也有提案,
在交通违规部分必须做妥善处理,这是很严重社会对立的问题,他的提案没有限缩检举,目
前处理方式也没有这个项目。
对于网红贴出照片,陈欧珀指出,警察受理之后必须做处理,而他们有很多样态是不予处分
,有些严重的状态就必须开立罚单,看到新闻上那个样态、是相当严重的,民众检举的话一
定会受到处分,希望民众不要误解可以乱停。
陈欧珀直言,在红线转弯处停车是严重违规,民众检举、照相后,警察是会受理的,交通的
样态太多了,经过委员会充分讨论,跟相关单位有共同的依据,也历经近2年才修法。
陈欧珀表示,当时提案也没有提到限缩问题,民众检举太多样态确实造成对立状态,民主国
家在民众检举处分的情形很少,大部分行政处分也必须有限期改善机制,但我国没有,交通
样态又那么多,在当时造成很多社会纷扰。
对于被网红称是违停之父,陈欧珀表示,多元社会尊重每个人的意见,但“之父”的名称他
不敢承担,大家把整件事情厘清,自己没有限缩不能检举,只是检举之后交通单位或警方要
如何处理,是有民法规定的,有些是要马上排除,也有些比较轻微的部分,可能就不予处分
。
陈欧珀指出,民众看到违规有疑问,就可以拍照去检举,只是警方受理时,不可能很轻微的
也去做处理,法律都是治后,有些不当的地方有做检讨跟处理,但不要变成社会对立状态,
台湾是民主社会,应该讨论出比较完整的法律让社会和谐,一方面也督促政府单位对违规部
分做处理,交通建设有不足的地方也一并考量。
陈欧珀表示,相关议题都是很理性讨论,希望各界也给立委面对问题的勇气,“我敢面对这
样的问题,是有相当使命感,面对这样的问题一起解决。”
5.附注、心得、想法︰
谢谢违停仔的神明欧珀
现在我都直接短信报案
比拍照上传更方便了 只是警察还要出门跑一趟开单
昨天我短信报案时忘记打几段 不到30秒110报案台就打电话来问我是在几段
不过我就在想这是聋哑人士用的功能 他干嘛打来就是了
谢谢欧珀
大短信报案时代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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