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闻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004664?from=udn-catebreaknews_ch2
2.新闻来源︰
联合新闻网
3.完整新闻标题
林益世恐遭贪污罪重判!收6300万关说 最高法院大法庭裁定出炉
4.完整新闻内容︰
前立委林益世13年前收受6300万元,协助地勇公司负责人陈启祥获得炉下渣原料转售及承
购中联公司的转炉石合约,产生民意代表关说施压是否算贪污的法律争议,最高法院大法
庭今裁定民代受托于议场外关说、请托或施压,是运用职务或身分地位的影响力,若形式
上具有公务活动性质,就是与职务有密切关连,构成贪污治罪条例公务员职务受贿罪的“
职务上行为”。
另外,大法庭也裁定,民代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禁止假借职权图利的规定,也构
成贪污治罪条例图利罪所称的“违背法律”;大法庭裁定出炉后,承审林益世案的最高法
院刑事第七庭明将依见解判决,依裁定见解来看,林益世恐被依贪污罪重判;二审审理中
的立委苏震清、廖国栋等人集体收贿案件,也将受裁定见解的影响。
大法庭指出,民代在“议场内”关说、施压,当然属于贪污收贿罪的“职务上之行为”;
若是“议场外”关说、施压,得具备2项要件,一是利用身分地位发挥影响力、与职务密
切关连,二是形式上有公务活动性质。
大法庭举例,开会前的拜会、要求相关人到办公室说明、出具便条或函件转交给承办人、
召开协调会邀请行政机关说明、对其他有权限的民代劝诱、请托要求连署、代为提案或质
询等,无论是否在上班时间或在公务场所,都属于贪污收贿罪的“职务上行为”。
若民意代表行为与职务没有密切关连,也不具公务活动性质,即须探究是否构成图利罪?
大法庭认为,利益冲突回避法禁止假借职权图利的规定,并非是“期待性道德规范”,而
是有明文处罚的“义务性道德规范”,意指一定要遵守的规定,否则会受处罚。
裁定指出,民意代表是利益冲突回避法所称的公职人员,属于具高度权力、影响力的公务
员,所以民代违反利冲法也构成贪污治罪条例图利罪所称的“违背法律”。
另大法庭补充,最高法院历年对于政务官及民意代表,有关贪污治罪条例如何认定“职务
上行为”的法律见解,并无“初一十五不一样”,自始至终见解相同,而是对于一般事务
官的“职务上行为”有“具体职务权限”、“一般职务权限”的演变。
林益世案一审认定不构成贪污,依公务员假借职务恐吓得利罪判5年6月徒刑;二审以林益
世违反立法委员行为法,认定林违背职务收贿,依公务员对于违背职务收贿罪,重判12年
徒刑。
更一审认为林益世藉立委对经济部有预算监督、法案审议及质询权等权力来施压,使地勇
公司取得中联3分之1转炉石承购权的不法利益,犯罪事证明确,但林向中钢、中联等民营
企业高层请托、施压,非立委法定职务权限,也非职务密接关连行为,不算公务员收贿罪
“职务上之行为”,依公务员假借职务恐吓得利罪判4年10月徒刑。
5.附注、心得、想法︰
最高法院大法庭今天下午做出裁定:
民意代表在议场外关说、请托或施压
是运用职务或身分地位的影响力
若形式上具有公务活动性质
就是与职务有密切关联
构成“贪污治罪条例”
因此林益世的案子 依照最高法院最新的裁定见解
就是“贪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