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在塔绿斑集散地
我看到最新的护航言论
塔绿斑们说
因为陈宗彦当时是台南市府新闻处长
新闻处处长管不到酒店业者装潢问题啊
那是民政局的事情(还是xx局)
所以怎么会成立贪污治罪条例呢
这不关他职务上的事情啊
所以整件事情很简单
单纯酒店业者很好心的想要招待陈宗彦喝花酒
陈宗彦一时不察喝了花酒
罪不致死不是吗
只是单纯的让厂商招待而已
这是私人情谊
妈的我被说服了ㄟ
纯粹就法论法
还真的无罪
我是不是发现了法律密码
以后我只要透过A(不负责该职务的)
去要求B(负责该职务的)
那要被关的就是B
A就没事啊
各位啊
握是不是发现了致富密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