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各位绿粉别吵了
法务部早就函释过
大陆地区人民亦为中华民国人民
我国,中华民国,就是一国两区
蔡总统喊的中华民国台湾,就是台湾地区
过这么久,民进党执政两次都没想到要修国家赔偿法
现在被钻漏洞才在那边气噗噗,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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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法务部
发文字号:(82)法律决字第 16337 号
发文日期:民国 82 年 08 月 05 日
相关法条:国家赔偿法 第 2 条(69.07.02)
要 旨:
关于大陆地区人民依“国家赔偿法”规定请求国家赔偿时,赔偿义务机关
应如保处理疑义乙案
主 旨:关于大陆地区人民依“国家赔偿法”规定请求国家赔偿时,赔偿义务机关
应如保处理疑义乙案,复如说明二。请 查照参考。
说 明:一 复 贵府八十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82) 府法一字第一五○四○六号函
。
二 本件经本部大陆法规研究委员会研议,其结论为:所谓“中华民国人
民”,参照“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第
四款规定之意旨,大陆地区人民亦为中华民国人民,该条例及“国家
赔偿法”,第并无禁止大陆地区人民请求国家赔偿之规定,故大陆地
区人民如在台湾地区因公务员执行公权力职务遭受不法侵害,或因公
有公共设施设置或管理有欠缺致其生命、身体或财产受有损害者,似
应有“国家赔偿法”之适用。
资料来源:
国家赔偿法令解释汇编 (82年12月版) 第 31-3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