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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达瑞
解说“一稿两用”的论文
翁达瑞 / 美国大学教授
中华大学撤销林智坚的学位,理由是他的硕士论文抄袭教授的专案报告。这个裁定扭曲了
事
件的本质。事实上,林智坚的论文与教授的报告,本来就是“同一份”文稿,但有“两个
不
同”的用途。
林智坚不是抄袭专案报告,而是把专案报告当硕士论文。这叫“一稿两用”,是台湾学界
的
常态,在欧美大学也很常见。以下是我的解说。
#林智坚的案例
林智坚就读中华大学时,教授承揽了竹科管理局的专案,需要执行问卷资料收集,耗时又
费
钱。
为了省事与省钱,教授邀请林智坚加入这个专案计画,担任“无薪”的研究助理,主要负
责
问卷资料的收集。
为确保林智坚全力投入,教授承诺林智坚可用专案报告当硕士论文。林智坚如期完成资料
搜
集,供教授撰写一篇研讨会论文,而且列名第二作者。
教授将这篇研讨会论文扩充为专案报告。在指导教授的授意下,林智坚小幅改写专案报告
,
再当作硕士论文交出去。林智坚顺利通过口试,并取得硕士学位。
在台湾学界,这种“一稿两用”的学位论文为数众多。只要教授与口试委员认可,大多数
的
学校没有禁止。这是学术研究“产业化”的结果。
#北美大学的案例
学术研究“产业化”始于北美。教授从外部取得专案计画,交给研究员或博士生执行。在
医
学与工程的领域,这样的研究专案最常见。
研究专案的功能之一就是训练博士生。大型研究专案可能涉及十位以上的博士生,每个人
分
配一个主题。博士生必须有重大的实验发现,才可得到教授的放行毕业。
问题是,重大实验发现可遇不可求。有些博士生参与多个实验,但苦无重大发现。即便博
士
生的研究能力纯熟,但仍然无法毕业。
为解决这类博士生的困境,北美的博士论文出现新典范。原本要有“一个重大发现”的论
文
,也可以用“三个次级的发现”来拼凑。
这就是“三篇式”博士论文(three articles)的来源。除了第一章的引言与第五章的结
论
,论文主体只有三篇相关的期刊论文,可以是已经发表或即将发表的论文,而且常有多位
的
共同作者。
三篇式的论文就是“一稿两用”。更精确的说,应该是三篇文稿都有两个用途:既是学生
的
个人博士论文,又是所有共同作者的期刊论文。
三篇式论文没有抄袭的问题,因为本来就是“一稿两用”。学生主要负责资料的收集,未
必
全程参与文稿的撰写,因为教授或共同作者会代劳。只要指导教授与口试委员认可,这样
的
博士论文仍具十足的正当性。
#三篇式论文的规范
由于三篇式博士论文不属常规,多数大学有明确的规范(见附图),包括:
~学生要先获得论文委员会的核准。
~至少要有三篇,必要时可增加。
~必须达“可出版”的品质,由论文委员会认定。
~已出版的篇数有限制,要属于相关领域,同时是就学期间的研究。
~学生应取得版权许可与共同作者的使用同意。
形式上或实质上,林智坚的“一稿两用”论文符合上述规范。由于林智坚只取得硕士,论
文
的篇幅与品质不必达到博士学位的要求。类似林智坚的“一稿两用”论文,在国内学界比
比
皆是。
同样的,林智坚的硕士论文没有抄袭专案报告的问题,因为两者本来是同一份文稿。在这
个
专案,林智坚的角色是研究助理,只负责问卷资料收集,不必参与专案报告的撰写。
林智坚案的关键在于他的“贡献度”是否足够取得硕士学位。这是指导教授与口试委员的
判
断。林智坚顺利通过论文口试,显见教授们认为他的贡献度足够。
#结论
以上是我对“一稿两用”论文的解说。显然中华大学的调查与教育部审核都歪楼了。按照
林
智坚案的标准,全球“数以万计”的三篇式论文都有抄袭问题,所有学位都应该被撤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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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派战将翁达瑞继续为小智战清白
这次替大家上一堂“一稿两用”解说课
直言林智坚这不叫抄袭专案报告
而是把专案报告当成硕论
如果这叫抄袭
那全世界将有数以万计的学位被撤销